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文号:津政发〔2013〕37号
颁布日期:2013-10-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确定的第三批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名录(共计49项)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

名录(共计13项),现予公布。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

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

号),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

方针,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

津政发2013-37号.doc

http://www.tj.gov.cn/zwgk/wjgz/szfwj/201310/P02013102159214027175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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