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2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津政办发 〔2012〕25 号
颁布日期:2012-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2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2〕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拟定的《天津市2012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

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天津市2012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安排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天津

向更高目标迈进非常关键的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高水平大项目好项目前

期工作,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

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2012年重点前期项目工作

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安排原则

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思路和目标,以抓好大项目建设为支

撑,大力发展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

效设施农业,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安排一批带动作用强、

技术水平高、资源消耗低、质量效益好、今明两年能够开工的重

大项目。

(一)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加大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优

势支柱产业投入,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

兴产业,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楼宇、总部和会展经

济等新兴服务业项目,进一步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

(三)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增

强能源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提升城市载体功能

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农林水利设施建设。着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加大设施农业投入力度,进一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五)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完善教育、卫生、体育资源布局,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项目建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

二、安排情况

确定2012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共90项,总投资2960亿元。其

中,工业项目34项,总投资854亿元;能源、交通及城市基础设

施项目12项,总投资802亿元;农林水利项目3项,总投资20亿元;

社会事业项目19项,总投资242亿元;商贸旅游及其他项目22项,

总投资1042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主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领导,

集中力量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围绕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加

大组织协调力度,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市及区县有关配套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

大局意识,加强沟通,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效能,主动提

供协调和服务,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前

期工作联席会议,加强运行监测分析,督促检查项目进度,协调

解决有关问题,推动重点前期工作项目顺利实施。

(四)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

思想,创新发展,落实好规划储备一批、筛选推进一批、开工建

设一批的要求,特别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项目储备,不断筹划推

出新项目,培育更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附件:天津市2012年重点前期工作项目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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