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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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印发给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三月十六日
七台河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
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提高政务值班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区县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比对象:区县人民政府值班室、市政府直属单位(未设立专职值班机构的,考核评比对象为办公室)。
二、计分标准:
(一)报送紧急、重大事件信息情况。
l、报送时限。发生紧急、重大事件均在2小时之内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的计10分,在2—4小时上报的每次扣0.3分,在4—6小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超过6小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
紧急、重大事件的范围按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政办发[2000]1号)确定的范围执行。
2、报送质量。包括紧急、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产生的影响等内容,要求对事件全面、准确反映。全年达到要求的计10分,发生差错或漏报相关内容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0.3—0.5分。发生3次以上差错的扣2分。
3、督办落实情况。要求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处理情况,认真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随时续报,直至事件处理完毕。全年达到要求的计10分,发生未达到要求情况的每次扣0.5分,发生3次以上未达到要求情况的扣2分。
4、使用政府办公网报送信息情况。要求全年使用(包括法定假日、公休日),全天使用(24小时)。全年使用网络报送信息的计10分,发生未使用网络情况的每次扣0.5分,发生3次以上未使用网络情况的扣2分。
(二)值班室建设情况。
l、值班室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l)全体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政府办公网报送信息的计10分,部分工作人员达标的计7分。
(2)全体工作人员能够掌握上报市政府紧急、重大事件范围,报送程序的计10分,部分工作人员达标的计7分。
(3)全体工作人员了解政府系统各部门职能、各单位及领导电话资料齐全、准确,服务水平高,工作态度认真的计10分,部分工作人员达标的计7分。
2、制定工作制度和执行情况。工作制度完善、执行认真的计10分,未达标的计7分。
3、内部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完善,全年未发生空岗、漏岗的计10分,发生空岗、漏岗的每次扣0.5分,发生3次以上的扣2分。
4、办公设备配置情况。办公设备齐全,保证办公需要的计10分,不达标的计7分。
三、考核评比办法。市政府总值班室根据本办法的评分标准(一)对考核对象的工作情况打分。根据考核对象自报和市政府总值班室检查结果对本办法评分标准(二)所列内容打分。以得分高低为基本依据,总分达到70分的为达标值班室。从达标值班室中评选出5个政务值班工作先进集体;每个区县政府、市政府直属单位值班室根据值班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评选出1名政务值班工作先进个人;由市政府办公室一并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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