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的通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7-03-29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保证“春节”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保证“春节”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关于加强“春节”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春节”期间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的重点
督查重点是重大活动及游客较集中的滑雪场、客运索道、游乐园场,冬季供暖的热力公司、机场、饭店、购物中心、大型洗浴中心等节日人群密集场所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站和运输危化品罐车。
二、督查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节前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抽查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使用单位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在督查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力求掌握特种设备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隐患的设备,要立即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发现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重大情况要立即向市局报告。
在加强安全督查的同时,要强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
各区县质监局在加强安全督查的同时,要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问题。
要及时将督查信息录入安全监察网络,并将春节期间安全督查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月23日(正月初六)前,报送市局特监处。(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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