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鹤政办发〔2007〕 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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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鹤政办发〔2007〕32号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六月二日
鹤岗市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社会治安维护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全市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按照《鹤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应急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指挥员及其权限。
(2)坚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落实责任,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密切衔接。同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专业职能作用,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影响。
(4)坚持依法处置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对由鹤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处置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治安维护应急保障指挥部。
2.1.2鹤岗市治安维护应急保障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主管局长及事发地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事发地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相关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社会治安维护工作;
(2)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现场周边的社会秩序,及时疏散群众,消除危险,减少损失;
(3)做好事发地路面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维护事发地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减少不良社会影响和恐慌;
(5)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涉及治安秩序的其他事项。
3处置程序
3.1公安机关的处置程序
(1)治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做好对参与突发事件人员的查处和遣散工作,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秩序,疏导群众。
(2)国内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掌握敌、社情动向,做到渠道畅通,快速反应。加强对重点人员的侦控工作,严密掌握其活动动向,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借机插手我人民内部矛盾,挑拨是非、制造事端。
(3)反恐部门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带有暴力恐怖性质的案件,要及时组织足够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4)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工作规程,对已经和可能发生火灾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快速反应,扑灭火险,同时尽快查清火灾原因,配合有关警种对刑事犯罪现场进行勘验。
(5)行动技术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侦破工作的需要,加强同通讯部门的联系,使用相应的技术侦察手段。
(6)刑侦部门负责对有刑事犯罪嫌疑或可能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勘验,组织实施侦破和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
(7)网络监察部门要对具有网上炒作性质的突发事件积极与宣传、互联网管理等部门进行沟通,开展相关的侦察、调查工作。
(8)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突发事件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征用车辆,疏导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运输现场撤离人员的运输工具的现场指挥。
3.2有关部门的处置程序
(1)宣传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口径的拟定和审核把关。
(2)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调用对突发事件救险所需的交通工具,指挥、协调高速公路收费部门为突发事件抢险运输车辆提供一切便利,确保以最快时间救治伤员和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的公路运输。
(3)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治和医疗救治工作。
(4)国家安全部门负责开展对有危害国家安全可能或嫌疑的突发事件的为首骨干人员进行侦察和调查。
(5)信访部门负责了解掌握上访群体的基本动态和内幕性情报信息,超前预警。负责对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政策宣传和上访接待工作。
(6)通讯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对突发事件处置的通讯联络,为案件侦察部门提供通讯技术上的支持与协作。
(7)宗教管理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中的信徒进行教育疏导和行政管理,负责宗教突发事件群体的宗教政策宣传和行政管理。
4附则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