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鸡政办发〔2007〕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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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7〕11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日
鸡西市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主要工作任务
为积极推进我市各项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黑政发〔2007〕37)号精神,制定本工作任务。
一、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职责范围,在切实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政府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推进力度,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重点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制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积极稳妥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形成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格局(市政府办公室、市人事局、市编办负责)。
(二)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稳步推进市政府“区直管村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梨树、麻山两区撤乡后区村直管体制机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进一步压缩行政管理层级积累经验(市人事局、市编办负责)。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目录管理,重点推进县(市)、区行政审批项目统一,实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网上公示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市编办负责)。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投入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配套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五区环卫管理体制和市医集团、园林处等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规范、搞活和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体制,调整事业单位结构布局,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市人事局、市编办负责)。
(五)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公共服务职能,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途径。规范财政支出项目,建立科学的财政管理制度,将财政支出向公共服务领域和困难群体倾斜。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市财政局负责)。
(六)推进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我市财政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市财政局负责)。
(七)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黑龙江省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建立政府投资决策、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及投资监管体系,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后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改善投资环境,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长效机制(市发改委负责)。
二、深化经济领域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八)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抓好尚未结束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大国企改革推进力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市国资委负责)。
(九)做好厂办大集体改制前期准备工作。我市申报参加省第一批厂办大集体改制试点工作报告及方案己报省待批,一经批准立即进入工作程序(市国资委负责)。
(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今年将对国有企业产权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依法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市国资委负责)。
(十一)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二)继续完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机制,落实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和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培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创办各类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市农委负责)。
(十三)积极探索场县合作共建有效途径,探索区域经济发展新体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壮大区域经济(市农委、市区域经济一体化办公室负责)。
(十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的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支持“三农”力度。加快对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增资扩股和清理不良资产的整合工作。积极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建立政府政策性支持、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农民互助合作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市金融办负责)。
(十五)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一是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二是积极引进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市国资委、市金融办负责)。
(十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认真实施全市“十一五”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和商业网点发展规划,通过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构筑我市高度开放、竞争有序、高效运行的新型流通体系,逐步形成大流通、大商贸、大市场的商贸流通格局。重点发展以建材、粮油、家居用品、机电为主的重要商品批发中心,发展以鸡冠区中心商业区、社区商业中心为龙头,以多样化零售形式的多元化商业企业为主体,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业态多样的零售终端商业中心。加快城子河金三角物资、粮油、机电市场和鸡冠区蔬菜批发大市场建设。引导企业内部流通社会化,培育流通企业专业化(市商务局负责)。
(十七)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一是强力推进对俄、对韩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二是推进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口岸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建立高效、畅通的通关环境。三是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持有实力企业到境外开展工程承包和加工贸易。四是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依托资源优势和绿色农业,重点培育四个出口加工园区和八大出口基地(市商务局负责)。
(十八)建立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有效机制。探索发展循环经济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利用监管制度,编制《鸡西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工作(市发改委负责)。
(十九)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环境保护的经济调节机制,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认真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项目审批,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市环保局负责)。认真搞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实绩评价考核制度(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环境。全面实施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资本运作,加快调整企业组织结构。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培育中小企业产业集群,重点抓好省批复的5个工业园区。支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重点扶持出口型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以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和信息服务等为重点,加速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我管理服务体系(市民营局负责)。
(二十一)推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制工作。根据我市个别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存在直管企业的实际,应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加快文化体制改革
(二十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黑发〔2007〕4号)精神,积极探索文化体制改革途径,稳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市文化局负责)。
(二十三)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实现由政府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建立富有经营活力的文化市场微观运行机制,引导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市文化局负责)。
四、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十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一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快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落实税费减免、主辅分离和各项补贴政策,突出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其促进再就业的效应。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以创业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平台建设,完善就业、失业实名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加强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转移农民和农民工的技能与就业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继续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完善统筹政策。强化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缴,确保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稳中有升。适时开展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市低保补差标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
(二十五)研究探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效途径,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市人事局负责)。
(二十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一是稳步发展高中教育,重点推进新课程改革。二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新农村建设,着力培养技能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三是全面推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二十七)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大政府卫生事业投入,保证增加的卫生事业投入大部分用于农村和社区,特别是用于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二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速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四是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卫生资源,逐步构建城市两级医疗服务体系框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市卫生局负责)。
(二十八)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推动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与生产企业联合重组,实现研发与生产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相结合、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善技术创新市场环境,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大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应用,加快创新技术的市场化、产业化。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市科技局、市人事局负责)。
(二十九)深化城乡群众自治组织、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等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建立健全新型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加快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由传统的条块分割的“单位体制”向属地化、社会化的现代社区体制转变(市民政局负责)。
五、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三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强化责任,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负责专项改革的单位(部门),每季度要向市发改委报送一次专项改革进展情况。市发改委要切实履行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健全体制改革协同推进机制,组织协调好专项改革。要建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紧密跟踪各项改革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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