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湖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西湖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西政办〔2006〕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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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印发西湖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06〕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各单位:
《西湖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附件:西湖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西湖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强我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工作,特制定本普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对我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一次科学评估,并建立档案。同时,制定我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规划,更好地抢救、保护和开发我区的历史文化遗存和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搣文化西湖攠建设。
二、工作目标
查清资源、明确方向、科学保护、规范管理、合理利用。
三、普查内容
1、历史建筑、古桥梁、古民宅、名人故居、石刻、壁画、古文化遗址。
2、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与著名人物、历史事件相关的重要史迹、实物。
3、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
4、民族民间造型艺术,如民族民间绘画、雕塑、瓷艺、纸艺、刺绣、染织、编织、灯彩等。
5、民族民间表演艺术,如民族民间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重点是十大集成(志书)中未包括的新补充、新发现的民族民间表演艺术资源和当代涌现的,在传统民族民间艺术根脉上发展起来的新型民族民间表演艺术。
6、民族民间艺术继承人及其所掌握的传统工艺制作技术和技艺。
7、集中反映民族民间生产、生活习俗和历史发展的服饰、器具、用具等实物。
8、具有民族民间代表性的传统节日、庆典活动、民间游艺活动以及具有研究价值的民俗活动。
9、其它民族民间艺术的表现形式。
四、工作步骤
(一)2006年1月——3月,培训准备阶段。
1、成立普查领导小组;
2、制订普查方案及相关文件;
3、召开全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
4、举办普查工作培训班。
(二)2006年4月——6月底,全面实施阶段。
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普查。
(三)2006年7月——10月底,征集收集、整理汇总阶段。
1、对各乡镇、街道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征集、收集到的民族民间艺术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归档,建立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2、编纂《西湖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对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申报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四)2006年11月,总结阶段。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区政府成立西湖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杨英英副区长任组长,张万兵、严月珍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和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局,蔡云超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区政府建立西湖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专家小组,聘请林正秋、吴露生等专家具体指导普查工作。
六、普查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将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作为当地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做到组织领导、专人负责、经费保障搣三到位攠。要加强领导,组织好普查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和普查人员,并与文化部门密切配合,制定本乡镇,街道的普查计划,落实相应的经费,有步骤地开展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好开展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意义和相关知识,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
2、此次普查以实地调查为主,必须到现场了解历史遗存的具体内容,摸清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沿革,时代变迁,文脉传承,历史资源记载,有无现存遗迹,遗址,实物,资料,老照片等。民族民间艺术的形式的内涵,对传统的民族民间艺术与当代涌现出来的新型民族民间艺术进行搣三不漏攠,即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的调查。根据民族民间艺术多为搣口授身传攠的特点,要悉心拜民间艺术家和民间艺人为师,做好调查记录。要求如实反映原貌,不走样。对有一些虽不宜公开,但仍然具有研究价值的,也应进行收集和整理。注意了解,考察与民间艺术种类、节目相关的人文背景;注意视觉和听觉形象的配置(如录音、录象、图片等);尽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存档案资料;
3、虚心向专家和老同志学习,请教收集、整理有关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贵经验;
4、普查采取面上调查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摸清我区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及分布情况,建立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5、要特别注意对濒临消亡的珍贵历史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对能作用于当代文化建设和应用于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历史文化遗存和民族民间艺术,应首先进行整理研究和开发、创新;
6、普查工作分级负责,以乡镇、街道为主,普查材料按要求保质保量整理汇总后,于2006年9月底前报区文广新局,普查表式统一由区文广新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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