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粮食局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执法监察报告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0-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粮食局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执法监察报告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2000]2号

白山政办发[2000]2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粮食局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执法监察报告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局室、中省直企业:市监察局、粮食局《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执法监察报告》(白山监字[1999]8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O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执法监察报告市监察局、粮食局(1999年12月)根据省政府《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的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监察局与粮食局牵头,会同市计委、财政、审计、工商、物价、农发行等部门组成白山市粮改执法监察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今年4至8月份认真开展了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的执法监察,现已全面结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一、基本情况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和《当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1998]35号)文件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政令畅通,监督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的三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今年4月6日省政府召开了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于4月21日召开了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及省政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了市粮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转发了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相应地成立了粮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专设了办公室,全市抽调了粮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28名,设立举报电话7部。通过执法监察,查处违纪问题8件,建议行政撤职处分1人;责成有关县(市),制订出归位挤占挪用粮食资金和补贴款1112.8万元的计划,协助粮食收储企业清回应收款59.8万元。在执法监察中,加大了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取消粮食批发资格企业8户,取缔非法经营粮食企业20户;取缔非法挂牌收购3户,超范围收购4户;因不符合粮食零售条件而令其改向经营36户,查扣玉米3万余斤。此项执法监察,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粮改后,全市保留粮食收储企业22户,其中,市直2户,县(市)20户。4至6月份,市直和县(市)分别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面达100%;7月中旬粮改执法监察办公室开始对各县(市)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了14个粮食收储企业,占总数的63.6%。(一)敞开收购情况。我市没有合同粮食订购任务,但各级收储企业认真贯彻中央收购条例,在粮食收购工作中,做到了常年挂牌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收购价格公开、收购标准公开,并制定了收购服务承诺制。未发现压等压价和提等提价问题,也没有代扣各种税费行为的发生。1999年1至7月份,全市收购粮食46392吨,其中:玉米40226吨,水稻5751吨,大豆415吨。收购量比1998年度的9000吨多收37000吨,常年挂牌收购余粮受到农民的欢迎。(二)资金使用情况。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市农业发展银行给予了保证,做到了钱随粮走,收多少粮食,发放多少资金,并不断细化信贷管理办法,敢于暴露和处理企业违规问题,起到了警示作用。(三)顺价销售情况。由于我市地处粮食销区,粮食经营全靠外调,所以造成经营费用大、库存均价高、储存时间长、陈化粮食多的局面,顺价销售非常困难。尽管销售工作不理想,但各收储企业认真执行顺价销售政策,未发现逆价销售和新的亏损问题,保证了顺价销售政策的贯彻落实。(四)粮改进行情况。一是确立收储企业。我市地处销区,不易组建收储公司,粮食主管部门将粮改的重点放在调整和重新确立收储企业上。本着确立收储企业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的储存量和相当的补贴收入,基本做到补后不亏损、网点部局合理的原则,将县(市)区原有35户仓储企业减到22户,减下13户小型企业实行放开经营,减少37%。二是人员分流。全市粮食原有职工11653人,粮食主管部门采取“三定、一争”的办法,分流9823人,占职工总数的84%。其中:县(市)区22户收储企业共有职工8124,人定编后分流6294人,占职工总数的77.5%。三是附营分离。收储企业内部的主营业务与附营业务分开,随着人员的分开而分离。到目前为止,全市粮食系统主附营分开确立76户附营企业,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25户,由收储企业托管,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51户。(五)粮食库存情况。我们对各县(市)区抽查,重点抽查了14个收储企业,经清查盘点库存,粮食库存基本做到了帐帐相符,帐货相符,帐表一致,基本没有亏库现象,各收储企业对国家储备粮、专项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做到了专仓、专囤、专货位、专帐管理。粮食主管部门定期普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质量普查与库存清查相结合,收储企业日常经营与强化管理相结合。未发现虚报库存、套取补贴的问题。二、存在的问题(一)财政补贴到位不及时,仍有挤占挪用现象。抚松县政府1995年至1998年间共欠拨和占用713.3万元,其中借款218.5万元,占用补贴374.8万元,占用专项基金120万元;临江市政府1993年至1995年间共占用399.56万元,其中为非粮食企业担保贷款151.36万元,用于抗洪30.4万元,用于公路建设66.51万元,拖欠粮食企业动迁费151.3万元,虽然有客观原因,但是已严重影响了粮储企业的正常运营。通过这次执法监察已作了还款计划。但目前尚未归还到位。个别收储企业自身存在挤占挪用专用资金问题,松江河粮库挪用85万元粮款,用于维修库房,已被有关部门通报处理,所占用资金已全部归位。(二)按粮改政策规定,粮食附营企业应全部从农发行划转到商业性银行。但是,目前我市因相关配套工作和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部分附营企业未能及时划转,从而得不到贷款,无周转资金,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甚至致使一些企业处于停产停业状态。(三)个别收储企业发生过以粮顶发工资现象,通过这次执法监察,问题得到了控制,发生此类问题的企业在自查自纠阶段已全部作了相应处理。(四)我市由于属粮食销区,库存粮食调入时间早、储存时期长,得不到及时轮换,陈化粮现象比较普遍。近期,根据省统一规定,已得到有效的处理。(五)粮食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粮食市场放开以来,客观上个体营运业户发展迅猛,全市点多面广,再加之对粮食零售与批发的界限不好掌握,致使粮食市场呈混乱现象。主观上相关部门准备不够充分,监管工作未能全部到位,影响了我市粮食经营主渠道作用的发挥。三、几点建议(一)建议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与监督,要以国务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法规为依据,严肃查处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等违法违纪案件,保证政令畅通,使“三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及粮食收储企业一定要加大应收款的清还归位力度。全市粮食系统共有应收款9082万元,严重影响了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及粮食收储企业落实应收款清还归位的责任制;将清理归位的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必要时要运用法律手段,寻求法律保护,盘活资金,搞活粮储企业。(三)有些粮食收储企业仓储设施需要维修,“四防”安全设施需要完善,虫粮薰蒸等都需要资金,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不但保证不了我市收储企业的正常运转,而且还会影响正常的粮油储存,如遇到突发情况,还会造成新的损失,建议农发行对这块资金能够给予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是收储企业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四)建议市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督促临江市政府和抚松县政府尽快地把挤占挪用的粮食资金归还到位。以保证收储企业的正常运转。(五)为巩固全市粮改执法监察工作成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粮改“三项政策”。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这次执法监察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力度,防止走过场,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善始善终地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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