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泥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泥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批复

延边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调整吉林黄泥河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请示》(延州政报〔2007〕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州上报的黄泥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在保证保护区总面积不变,保护区总体功能不变,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将该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面积进行适当微小调整。将原核心区由两块分离为三块,减少核心区面积799.15公顷,增加其缓冲区面积867.79公顷,减少实验区面积68.6公顷。

二、黄泥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切实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增强保护区自养能力,提高保护区管理水平,使保护区内的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使保护区的管理功能日趋完善。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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