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6-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现将《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一日

2006年度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豫政办〔2005〕92号)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为目标,着力规范行政行为,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落实到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本方案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执法组织(后二者,以下统称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评议考核的实施机关

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的评议考核工作,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政府目标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具体实施。

四、评议考核的计分办法

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以100分为基准,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办法。

五、评议考核的内容及分值

(一)对各县区政府评议考核的内容

1.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1)成立本县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联络员;(2)制定本县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指导;(3)建立健全本县区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制度;(4)按要求参加市政府组织召开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和培训。(12分)

本条四项要求缺一项扣3分。

2.依法梳理执法依据。(1)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并及时予以公布;(2)梳理本级政府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3)全面、准确列明本级政府依法应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4)及时上报梳理结果。(12分)

本条四项要求缺一项扣3分。

3.科学合理地分解执法职权。(1)将法定职权分解到有关部门(机构)和执法岗位;(2)执行《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使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提出意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政府主管领导批准三个执法环节流程通畅有序。(8分)

本条两项要求缺一项扣4分。

4.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1)对于依法应当以县区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为,以内部文件形式明确主管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岗位责任人、执法程序及执法标准;(2)及时报送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的内部文件;(3)制定切合实际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标准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等项制度。(20分)

缺少第一项扣10分,缺少第二项扣2分,缺少第三项扣8分。

5.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1)行政执法主体符合法律规定;(2)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3)适用执法依据规范;(4)行政执法程序合法;(5)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6)行政执法文书真实、规范;(7)依照法定期限处理矛盾纠纷,本地区未发生因执法违法或者违法不作为引起的重大事故、事件。(共22分)

发现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扣5分,执法文书不真实的发现一卷扣5分,执法文书不规范的发现一卷扣2分,本地区因执法违法或者违法不作为引起重大事故、事件的,发现一起即为当年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未完成。

6.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1)规范性文件公布之前进行法律审核;(2)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3)规范性文件合法率达100%;(4)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16分)

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律审核的发现一件扣5分,规范性文件备案率未达100%的扣4分,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当的发现一件扣4分,拒绝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的发生一起扣10分,有关人员以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等理由拒绝评议考核的发生一起扣10分,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当给国家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发生一起即为当年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未完成。

7.做好行政复议工作。(10分)

对应当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而不受理的、未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不按照法定期限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据材料的,发现一起扣

4分;对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发生一起扣5分;对不按规定报送行政复议统计表的,发生一起扣4分。

(二)对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评议考核的内容

1.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规定。(1)成立本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联络员;(2)制定本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指导;(3)按要求参加市政府组织召开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和培训。(9分)

本条三项要求缺一项扣3分。

2.依法梳理执法依据。(1)依法确认执法主体;(2)依法梳理本单位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3)全面、准确列明本单位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4)及时上报梳理结果。(12分)

本条四项要求缺一项扣3分。

3.科学合理地分解执法职权。(1)将法定执法职权分解到内设机构、二级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2)不同机构、岗位之间职权分解科学合理。(8分)

本条两项要求缺一项扣4分。

4.严格确定执法责任。(1)以内部文件形式明确各行政执法事项的主管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岗位责任人;(2)将每一执法事项进行量化或者具体化,并制定明确的标准、程序;(3)及时报送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的内部文件。(12分)

本条三项要求缺一项扣4分。

5.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1)行政执法主体符合法律规定;(2)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3)适用执法依据准确;(4)行政执法程序合法;(5)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6)执法文书真实、规范。(24分)

发现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扣5分,行政执法文书不真实的发现一卷扣5分,执法文书不规范的发现一卷扣2分,本单位因执法违法或者违法不作为引起重大事故、事件的,发现一起即为当年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未完成。

6.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1)规范性文件公布之前进行法律审核;(2)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3)规范性文件合法率达100%;(4)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共20分)

规范性文件公布之前未进行法律审核的发现一件扣5分,规范性文件备案率未达100%的扣4分,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当的发现一件扣4分,拒绝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的发生一起扣10分,有关人员以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等理由拒绝评议考核的发生一起扣10分,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当给国家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发生一起即为当年行政执法责任目标未完成。

7.制定切合实际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执法违法人员的过错或者错案责任。(15分)

本条考核方案和制度缺一项的,本条不得分。未依法追究过错或者错案责任的,发现一件扣2分。

六、评议考核方法

1.查阅被考核单位的有关文件资料,了解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目标的情况。

2.查阅被考核单位当年印发的文件,了解其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情况;通过日常备案审查工作,了解被考核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率、合法率;查阅、统计被考核单位当年规范性文件的总量,进一步了解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率和合法率。

3.抽查或者全查被考核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了解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办理情况。

4.设立公众意见箱或者通过网站、发放行政执法评议卡,了解被考核单位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5.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学工作者,依法集中评议行政执法案卷及有关事项。

6.从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及有关监督机关了解被考核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认定违法、变更、撤销等情形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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