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6-01-3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的通知 漯政〔200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的通知
漯政〔200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新的行政区划调整之后,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进一步扩大。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方便城市管理,为城市各项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现将我市城市建成区范围予以明确。
经科学测量,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48.6平方公里。具体界线为:东至中山路东700米,王裴村东,北至人民路北250米,西坡李村西,南至漓江路南400米;折向西过中山路至中山路西400米(朱庄村东边),沿朱庄村东边折向南1000米,折向西至燕山路;沿燕山路向南过漯阜铁路包括后谢工业园,沿后谢工业园西边界向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京广铁路,沿京广铁路向北至银江路,沿银江路向西至五一路,沿五一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过107国道至107国道西150米;沿平行107国道方向向北至沙河北岸;沿沙河北岸向西500米,沿107国道西侧500米220KV变电站向北至淞江路,沿淞江路向东至107国道;沿107国道向北500米,沿平行淞江路方向向东至井冈山路(老107国道);沿井冈山路向北至龙江路(新北环路),沿龙江路向东至黄山路,沿黄山路向南至岷江路,沿岷江路向东至邙山路东100米,沿南北方向向南至淞江路;沿淞江路向东至沙河右岸,沿沙河右岸向南至龙塘村南,沿平行人民路方向向东(北距人民路1000米)至中山路,沿中山路向南700米至王裴村村中附近,沿平行人民路方向向东700米(详见附图)。
附件:漯河市城区建成区范围示意图
(略)
漯河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