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个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个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9-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十政办发[2006]123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个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第三个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第三个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为指导,以国际《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为指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全面推动武当山古建筑群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活动主题
走进武当,感受武当,领略世界文化遗产风采。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大家谈"征文活动
征文内容为有关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追记、专题研究、现状分析和对策建议等。具体方案由市文体局等单位另行下发。
责任单位:市文体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二)举办世界文化遗产知识培训班
聘请专家讲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通过开展培训,促进遗产保护管理队伍对世界文化遗产知识的深入认识,增强保护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培训对象:文物管理干部、乡村干部
培训内容:《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世界文化遗产相关知识、武当山古建筑群的历史、文化、地理、保护等知识。
责任单位: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三)电视宣传
1、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领导电视讲话。
2、在市电视台滚动播出遗产日活动宣传口号字幕。在武当山有线电视频道连续播放《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专题片。
责任单位: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市广播电视局
(四)报刊宣传
在《十堰日报》开辟《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宣传栏目,宣传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风采和保护管理情况。
责任单位: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日报社
(五)标语宣传
1、在六堰体育馆悬挂2条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
2、在武当山进山门口悬挂2条氢气球垂幅标语。
3、在南岩宫玄帝殿修复工程竣工典礼现场悬挂六条氢气球垂幅标语。
责任单位: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六)宣传车宣传
保护日当天,组织三辆宣传彩车在城区、景区进行宣传,具体宣传内容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文化遗产知识。
责任单位: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七)文化遗产展板展示和咨询活动
1、图片展览。在丹江口市市政广场举办"武当山净乐宫搬迁、复原建设图片展和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建筑群图片展"。
责任单位:丹江口市政府
2、文化遗产展板巡回展示。分别在武当山景区中心、太子坡停车场、乌鸦岭摆放宣传展板(8块),展示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风采。
3、咨询服务。“保护日"期间,分别在太子坡、紫霄宫、南岩宫、金项设置咨询台,向游客提供武当山世界遗产有关情况和遗产保护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八)文化遗产保护日青年志愿者活动
组织青年志愿者对武当山特区及周边的遗产保护单位进行环境清理。
责任单位: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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