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6-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咸政发[2006]33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咸宁经济开发区: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3项)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我市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日

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13项)

民间文学:

1、《李闯王传说》通山县

2、《钱六姐的故事》咸安区

3、《张家十伢的故事》通城县

4、《钟九闹漕》崇阳县

5、《双合莲》崇阳县

民间音乐:

6、《通山山歌》通山县

7、《通山神歌》通山县

8、《通山山鼓》通山县

9、《赤壁脚盆鼓》赤壁市

10、《呜嘟》嘉鱼县

民间舞蹈:

11、《拍打歌》通城县

12、《哪咤灯》通山县

民间戏曲:

13、《提琴戏》崇阳县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宁夏回商大会中国穆斯林企业家银川峰会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