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10-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发〔2005〕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豫政文〔2005〕106号)的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集人:赵国强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学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艳青市环保局局长

李建涛市发改委副主任

马琪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丁庆春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广武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胜利市司法局副局长

白存玉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成军市电业局副局长

韩朝曙市监察局执法室副主任

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艳青同志兼任。赵国强副市长同时兼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同上。

二○○五年十月十八日

延伸阅读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乡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宁夏回商大会中国穆斯林企业家银川峰会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