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遗留问题下访调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遗留问题下访调处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08〕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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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6-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遗留问题下访调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8〕89号
各有关单位:
《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遗留问题下访调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遗留问题下访调处工作方案
为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遗留问题下访调处工作,妥善解决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有关遗留问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主要采取下访的工作方式,集中时间和力量做好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遗留问题的调处工作,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宣传政策、解疑释惑、解决问题,及时、就地、有效地化解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遗留问题下访调处工作的领导,成立三合口村改造项目拆迁遗留问题下访调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蒋同根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新民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铭钊市建委主任
邹文市建委副主任、房产局局长
李海文海城区副区长
廖自强海城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员:王洪市规划局副局长
裴相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永成北海光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城区政府,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任:邹文市建委副主任、房产局局长
廖自强海城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员:黄家玲市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康云市建委法规科科长
陈树安市建委拆迁办主任
胡朝娟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林国起市地产公司总经理
陈仁美海城区政法委副书记
李其园海城区建设局局长
梁源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主任
办公室总联络员由黄家玲兼任,联络员由陈树安、陈仁美兼任。各工作小组组成和负责对应的工作对象如下:
第一工作小组
组长:李锡贵海城区司法局局长
成员:江宗儒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工委副书记
罗志球市建委干部
工作对象:陈心兰(郭寿松)、郭克宽、郭克林、郭克英、林燕
第二工作小组
组长:邓亚宁海城区农业局干部
成员:李家伟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永福市建委干部
工作对象:文贵善、文喜善、文秀善、黄作标
第三工作小组
组长:陈铭辉海城区建设局副局长、房产局局长
成员:梁克文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
梁鸿坤市建委干部
工作对象:伍广兰、李国秀(庞伟)、郭岳成
第四工作小组
组长:钟春华海城区党委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
成员:吴远添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建设站站长
李保佃市建委干部
工作对象:吴益芳、林君、吴大英、吴大秀
第五工作小组
组长:莫妙兰海城区政协办主任科员
成员:蔡文发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干部
占爱国市建委干部
工作对象:吴广全、吴开能(吴广全父亲)
第六工作小组
组长:叶愈腾海城区人大法工委主任
成员:肖引瑶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怡海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
廖绍彪市建委干部
工作对象:黄大辉、黄金凤、黄金燕
第七工作小组
组长:杨军海城区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吴敏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
陈小伟市建委干部
工作对象:黄作英、凌飞、凌武
三、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各工作小组,汇总工作进展,综合协调、督办相关工作。
(二)各工作小组组长对本组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本小组人员的领导和管理,组织本组人员做好下访调处工作,研究制定工作细化方案,确保工作措施到位、思想工作到位。
(三)各工作小组人员要认真细致地了解所负责对象目前的住址、家庭、生活等情况,面对面地听取工作对象的诉求,并认真做好记录,杜绝敷衍塞责走过场。
(四)各工作小组要将工作进展、任务完成情况向办公室三天一报,经办公室汇总后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与各工作小组的日常联络、情况汇总工作。
(五)办公室和工作小组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市建委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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