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98年11月4日)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98-11-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98年11月4日)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张军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二、任命南英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纪敏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高憬宏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五、任命俞宏武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六、任命孙华璞、李健为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七、任命赵大光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八、任命王彦君为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运输审判庭副庭长。

九、任命刘学文为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

十、任命刘贵祥、冷德森、王秀红(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免去甘明秀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梁书文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黄赤东的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孙泊生的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克佃的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义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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