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第201号令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01号
颁布日期:2010-1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第201号令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署长盛光祖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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