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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10号
|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1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更好地发挥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将2013年底以前到期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有效期延至2015年12月31日,不再另行换发资质证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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