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的公告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的公告》(2013年第164号联合公告)

经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自2014年3月1日起,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葡萄酒出口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健康证书、卫生证书、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1.《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

2.《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海关联)

质检总局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

美国葡萄酒出口证书样本(质检联、海关联).pdf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lhgg/201312/P02013121128959805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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