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加发〔2014〕1号
颁布日期:2014-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策部署,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农业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公示,现认定天津滨海崔庄古冬枣园等20个传统农业系统为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详见附件)。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蕴含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是各族劳动人民长久以来生产、生活实践的智慧结晶,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填补我国遗产保护在农业领域空白,是农业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弘扬中华农业文化,增强国民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农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宣传推介,做好动态管理,持续推进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人民政府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健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机制,按照制定好的规划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努力实现遗产地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第二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

农业部

2014年5月29日

附件:

农加发[2014]1号.doc

农加发〔2014〕1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ZQYJ/201406/P020140613507895600825.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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