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0号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公告2009年第10号
颁布日期:2009-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0号

为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我部组织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部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生活饮用水输配水管材和水质处理器进行了卫生安全抽样检查。抽检发现,38家水厂或自来水公司使用了不合格水化学处理剂(不合格名单见附件1),不合格内容主要是铅等重金属超标和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从生产企业抽检的6种输配水管材不合格(不合格名单见附件2),不合格内容主要是铅等有害物质浸泡溶出量超标和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从生产企业抽检的8种水质处理器不合格(不合格名单见附件3),不合格内容主要是浸泡试验菌落总数超标。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我部已责成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依法处理。我部将继续加强对涉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

附件:

1.不合格水化学处理剂名单

2.不合格输配水管材名单

3.不合格水质处理器名单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

附件123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wsjdj/s7890/200907/417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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