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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演员吴大维、韩国歌手米娜等到云南省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2〕811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演员吴大维、韩国歌手米娜等到云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811号
云南省文化厅:
云文市〔2012〕2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昆明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美国演员吴大维、韩国歌手米娜、乌克兰演员GrachovVitaliy、乌干达演员NantumbweLouise、法国演员LeBorgneClemence、加纳演员AsabereGeorge、加拿大演员HoffmanLisaMaria,于2012年6月4日至7日到云南省昆明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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