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远富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保监许可〔2015〕1140号
颁布日期:2015-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洪远富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1140号

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洪远富、桑立伟、孙瑾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和相关补正材料(弘保发〔2015〕202、228、309、346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洪远富、桑立伟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孙瑾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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