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渝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依法罢免了李逢春、廖茂侦、陈荣赣、张秋生的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4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予公告。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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