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北京市卫生局文号:京卫药械字〔2009〕89号
颁布日期:2009-1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卫药械字〔2009〕89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区县卫生局转发至辖区内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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