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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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3年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人社办〔2013〕68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13〕9号)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制定了《2013年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
2013年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信息化工作要点
2013年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围绕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大局,积极推进我省“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继续抓好社会保障卡和1233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化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推进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全省社会保障卡工作
(一)做好社保卡补卡和新增人员制卡工作。各设区市均应建立社保卡补卡窗口,开展补卡工作。通过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包括12333电话服务中心和12333网站)进行社保卡挂失。积极与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通过信息系统联网,实现社保卡挂失与社保卡上银行账户挂失的联动。加强与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的协调,优化新增人员制卡流程,缩短新增人员制卡时间。做好跨设区市流动人员的制卡工作。
(二)积极推动社保卡应用。各地在2013年6月30日前全面实现用社保卡代替医保卡和异地就医卡。积极推动社保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利用社保卡上的银行账户进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发放,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
(三)建立健全社保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社保卡质量安全管理,形成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社保卡建设、应用安全和有效运行。继续完善省和各设区市的社保卡信息档案库。
(四)做好我省社保卡新标准执行的相关工作,开展新标准社保卡的密钥申领和现有制发卡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
二、开展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建设
(五)开展全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全省大集中模式,整合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采集等需要,建立全省统一的用工信息采集平台,建设全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全省应用,实现劳动用工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六)开展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全省大集中模式,推广使用全国统一软件,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监察网格的执法维权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七)推进全省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建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开展办案系统全国统一软件的推广使用工作,实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案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八)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推动省里统一开发的“劳动99”三版业务软件在全省的应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相关数据库,开展可视见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就业管理和服务信息化水平。
(九)做好养老保险信息化工作。完善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功能,推进与合作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的联网,实现双方相关业务数据的网络交换。继续推进设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十)做好医疗保险信息化工作。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完善及业务办理工作。推进医保全省联网系统升级和异地容灾项目建设。
三、推进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十一)做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拓展公共服务功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意见建议及业务受理等公共服务。各设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做好全省12333公共服务知识库的完善及工单流转的办理工作。
(十二)加强网站建设。健全完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的功能,不断更新完善网站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网上办理。
四、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规划工作
(十三)推进福建省“金保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开展建设方案论证完善及项目申报工作。省“金保工程”二期以建设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业务系统,推进业务数据整合共享和公共服务,以及硬件资源共享和安全系统建设为重点。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按照省里的规划要求,积极开展当地“金保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五、加强业务数据库建设
(十四)继续完善各业务数据库。以社保卡信息档案库的基础数据为基准,开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数据的整理、整合工作。
(十五)加强对数据交换共享的管理。制定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做好相关业务数据的报送,以及内部、外部数据交换共享工作。
六、做好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
(十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的管理,防止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基层平台接入全省业务专网的工作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七、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
(十七)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各设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落实信息化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八)推进廉政建设。大力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领域廉政制度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加强信息化建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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