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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人民医院剩余公房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补办出让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5-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人民医院剩余公房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补办出让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人民医院剩余公房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补办出让方案的请示》(龙国土资〔2014〕1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龙岩人民医院9号楼202室,位于新罗区西城登高西路31号的一幅划拨土地分摊面积为26.51平方米。该项目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后,按规定依法收取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的具体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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