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文〔2016〕62号
颁布日期:2016-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宁政文〔2016〕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2015年,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单列考核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以“宣贯安法、强化执法、排查隐患、督促整改”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发展战略,推进依法治安,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经市政府安委会组织考核、评定,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

第一名:柘荣县人民政府

第二名:周宁县人民政府

第三名:福安市人民政府、寿宁县人民政府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蕉城区人民政府、古田县人民政府、屏南县人民政府、福鼎市人民政府、霞浦县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单列考核单位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市直部门先进单位

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企业先进单位

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市直部门达标单位

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计委、宁德海事局、市旅游局、市农机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2.企业达标单位

国家电网宁德供电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管理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宁德分公司、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宁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单位予以通报表扬,以资鼓励。希望受表扬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善于创新、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六新大宁德”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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