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 文号:莆政综〔20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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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莆政综〔20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高我市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经研究,决定建立莆田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学前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或按照市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我市学前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例会议定的事项形成纪要,经与会单位会稿并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承办联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指定具体负责人和责任科室专门落实承办的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和配合机制。
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张丽冰(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柯金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志平(市教育局局长)
陈剑华(市编办副主任)
黎瑞炼(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连玉金(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振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文恩(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余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秋水(市规划局副局长)
庄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蔡金春(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范伯金(市综治办副主任)
吴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宗权(市卫生局副局长)
姚淑蓉(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卓新昌(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建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陈金晃(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吴瑞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念禧(市妇联副主任)
陈秀兰(市残联副主任)
黄国勇(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建煌(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金鹏(荔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郑锦权(城厢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永华(涵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芳林(秀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潘建平(湄洲岛党工委委员)
黄玉明(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市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姚志平(兼)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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