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泉州晋江机场净空管理,确保机场军、民用航空器安全运行,根据《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国发〔2001〕29号文)、《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53号)、《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6)和《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规定》(泉政文〔2007〕279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划设泉州晋江机场(军民合用)净空保护区。范围为距跑道中心线东西两侧各15公里,距跑道南北两端外各21.4公里所组成的矩形区域:东至石狮市永宁镇青山、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淑坑村;西至南安市官桥镇西林村、南安市石井镇头甲村;南至晋江市东石镇盐田、晋江市金井镇南埕村;北至惠安县洛阳镇群山村、洛江区双阳街道大阳山所围成的区域。主要涵盖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泉州开发区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石狮市湖滨、凤里、灵秀、宝盖、蚶江、祥芝、鸿山;南安市水头、官桥、丰州;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东园、张坂、百崎等地。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机场净空保护规定,确保航空飞行安全。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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