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定政办发[2009]92号
颁布日期:2009-07-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所工作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卫生局制定的《定西市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所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定西市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所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二00九年六月)

为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传入、传播和蔓延,确保集中医学观察工作规范运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对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定西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特制定《定西市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所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定西市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所

所长1名,由市政府办公室1名领导担任。所长主持全面工作,重点协调卫生、财政、公安、宾馆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副所长3名,分别由卫生、公安、宾馆1名管理人员担任。副所长按照专业分工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

(二)下设办公室和六个专业

1、办公室:分别从市政府办公室、卫生、公安、宾馆各抽1名工作人员组成。主要承担对外联络、内部协调、文秘处理等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人员任主任。

2、医学观察组:由医疗机构5名医生、10名护理人员组成。主要承担医学观察对象的医学观察、救治、护理、生活物品转送等工作。由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生任组长。

3、疾病控制组: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名流调、3名消杀专业人员组成,主要承担隔离、流调、消杀等工作。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任组长。

4、接收转运组: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各1名组成。主要承担协调医学观察对象的接收、转送和解除等工作。由医务人员任组长。

5、医务保障组: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定点医院各抽1名组成。主要协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个人防护用品、消杀器材和消杀药品,协调市定点医院提供医学观察、医疗护理等器械和药品。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任组长。

6、后勤保障组:由所在宾馆后勤保障全体人员组成,但每天工作人员数由组长临时指定,所有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随叫随到。主要承担办公、生活物品、饮食服务和环境卫生、污物处理等后勤保障。由宾馆后勤管理人员任组长。

7、治安安全组:由4名公安人员和2名卫生监督人员组成。主要承担门卫保卫、所内工作人员及医学观察对象的安全保障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由1名公安人员任组长。

二、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与观察期限

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或物体的人员等。密切接触者由市疾疾预防控制中心依据相关标准经综合考虑后判定。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后,提出是否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的建议,由市卫生局决定是否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的期限是指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顺延至第7天结束。在进行医学观察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调人员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

三、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入所与转运

从公路、铁路、民航或医疗机构等来源、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需要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由市卫生局指定定点医院,派出专用救护车辆和人员进行转运,转运观察对象到集中医学观察所时,在转运前应事先通知观察所,做好收住的各项准备。

观察对象收入集中医学观察所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各医疗机构必须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必要的流行病史个案调查、体格检查(测量体温、病史、症状体征、咽部检查等)。有阳性症状、体征和阳性提示的收住定点医院,并做进一步明确诊断,无阳性症状、体征和阳性提示的,在转至集中医学观察所的同时向观察所提供书面资料,隔离观察所核对无误后方可收住隔离观察所,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发给《采取医学观察通知书》。对于拒绝服从的医学观察对象,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市疾疾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认为需要隔离观察的对象,由市定点医院专用救护车在公安人员的护送下入住;集中医学观察所向定点医院转运有流感样症状、体征的医学观察对象时,呼叫市定点医院专用救护车转运,转运流程及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疫情患者转运方案》。

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所按照市卫生局通知接受医学观察者,并进行详细登记,安排房间,同时医务人员要向医学观察对象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医学观察期间,医学观察对象如出现发热、咳嗽、咽喉肿痛、呼吸困难、全身肌肉酸痛、头痛、恶心呕吐等流感样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市卫生局,由卫生局组织将病人立即送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全部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如医学观察对象排除甲型H1N1流感,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全部人员解除医学观察。

四、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措施

(一)医学观察:由医护人员每日对医学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进行访视,详细记录医学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填写《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健康登记表》,对年老体弱者及婴幼儿还应注意了解有无其他病症。由定点医院负责为集中医学观察所配备一般性药物,用于治疗其它常见疾病,对于出现除外甲型H1N1流感的其它疾病患者,轻症者给予一般对症治疗处理,病情较重者转定点医院治疗。具体由医生承担观察对象的体格检查、病史采集、病症分析,密切观察症状、体征和心理的变化,建立观察病历,按时完成观察记录,及时收集汇总观察信息,提出处置措施和意见。开展健康教育,做好观察对象的心理沟通与疏导。护理人员承担观察对象的体温测量、一般疾病治疗等各项护理工作,完成各项护理观察记录的书写,负责观察对象解除或转移后被褥、床单、枕巾等物品的收集消毒、清洗、凉晒,工作服、隔离衣的消毒、清洗,并从固定地点领取食物、水等生活必需品,定时向观察人员配送、发放。

(二)流行病学调查:对转运到医学观察所的医学观察对象由流调人员,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随访、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工作。

(三)个人防护:实施医学观察的工作人员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观察对象戴外科口罩,限制在观察室内活动。

(四)信息报告:集中医学观察所按照有关规定于每日7时30分前分别向市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截至上一日24小时内观察对象的情况。

五、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场所隔离措施

(一)医学观察场所:在市内确定一所设施比较齐全、具备条件的宾馆临时作为市医学观察所,必要时随时启动。医学观察所要备有消毒设施、消毒剂,保持房间通风,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应在观察人员出入口、医护人员出入口之间设置隔离带。

1.医学观察场所的区域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

(1)污染区为医学观察人员隔离区;

(2)半污染区为医护疾控等工作人员更衣消毒区;

(3)清洁区为医护疾控等人员的工作区域。

2.医学观察场所的观察室设立:必须一人一室,实行单间隔离,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二)穿戴及脱防护物品流程。

1.穿戴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清洁区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戴帽子→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衣裤→换工作鞋后→进入潜在污染区。手部皮肤破损的戴乳胶手套。

②潜在污染区进入污染区:穿隔离衣或防护服→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手套→穿鞋套→进入污染区。

2.脱防护用品应遵循的程序:

①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潜在污染区前:摘手套、消毒双手→摘护目镜/防护面罩→脱隔离衣或防护服→脱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进入潜在污染区,洗手或手消毒。用后物品分别放置于专用污物容器内。

②从潜在污染区进入清洁区前:洗手和/或手消毒→脱工作服→摘医用防护口罩→摘帽子→洗手和/或手消毒后,进入清洁区。

六、医学观察场所的消毒技术

由疾控消杀人员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对半污染区、污染区(观察室)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重点做好空气消毒,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和消毒,防护用品的清洗与消毒,医疗器械的消毒与灭菌,使用物品的消毒和终末消毒。

七、医学观察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医学观察室采取二级防护原则。其他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按照接触情况和进入的区域划分,应与医务人员采取的防护措施一致。由医学观察组负责指导和培训其他工作人员开展个人防护。

八、集中医学观察的解除

医学观察期满,对医学观察对象进行健康体检,详细了解症状、体征,如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由市卫生局出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由医学观察所负责解除并告知注意事项和旅行健康通报。同时将情况报市卫生局,对解除医学观察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年老体弱者,在决定解除观察之前由市医学观察所事先告知家属或监护人,在预定地点接领,并办理接领手续。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九、保障措施

(一)医务保障

1、医务保障组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考虑,制定所需各类卫生物品计划,所列计划要体现超前、足量和节约的原则,并协调有关单位提供,以备随时使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定点医院要分别按照医学观察所卫生保障组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供各种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药品和消杀品,无故不得推诿或拖延。

2、医学观察所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设备和消杀药品等物品统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障提供。

3、医学观察所医疗护理所需设备(包括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注射器、手电筒、压舌板等)、药品(包括常用药品、急救药品等)、消毒用品(包括碘伏及酒精等)等物品统一由市定点医院保障提供。

(二)后勤保障

1.经费:全市范围内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患者或确诊患者,立即启动市财政50万元的备用金。实际所需经费根据市定点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宾馆预算由市财政预拨,工作结束后按照实际支出结算拨付。

2.房屋:工作人员日常办公及住宿、医务和后勤保障场所用房要同医学观察对象医学观察用房相互独立,不应设置在同一栋楼内。医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日常办公与住宿房屋按宾馆标准间或普通间设置。医学观察对象医学观察用房单人单间单床。

医学观察场所应基本符合以下条件: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标识明显。

(2)将整个隔离区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无交叉。办公室与留观室尽量保持一定距离。

①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潜在污染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内走廊等,污染区包括观察室、处置室、污物间等。

②在清洁区和潜在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应当分别设立缓冲带或者缓冲间,并有实际的隔离屏障(如隔离门)。

③各区之间使用颜色区分,清洁区划蓝色线,潜在污染区划黄色线,污染区划红色线,以警示医务人员。

④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专用通道。

⑤个人防护用品置于不同区域,医务人员在不同区域穿戴和脱摘相应的防护用品。

⑥隔离区应当通风良好,保证空气流向从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不能逆流。

(3)医学观察对象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4)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5)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原则上不探视,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医疗设备、器械(如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压舌板等)实行专人专用,用于其他人员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7)隔离区放置速干手消毒剂。

(8)尽量减少患者携带个人物品,餐具、杯子等。

(9)隔离区门外设专用工作推车或者工作台,放置个人防护用品。

(10)隔离区门外放置有盖容器,收集需要消毒的物品。

(11)隔离观察室内设置电话或其他通讯设施,尽量减少人员出入观察室。

3.餐饮

后勤保障组负责给医学观察所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按规定生活标准提供早、中、晚三餐,并保证饭菜质量,注意调节饮食结构,对少数民族配送民族餐。

医学观察对象的生活实行配餐制,指定符合卫生要求的餐厅烹饪,由后勤保障组指定专人按早、中、晚三餐配送。配送到医学观察对象观察楼医务人员通道口后,由医务观察组护理人员转接并分送。餐具统一使用一次性餐具,用餐后存贮在指定的污物桶内,不得乱扔、乱丢。餐具由护理人员回收后交由疾病控制组集中消毒焚烧处理。

医务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按标准吃工作餐。

4.生活用品和办公用品

按必需、精减的原则,为医学观察对象仅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为医务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提供基本办公和生活用品,严防污染和交叉感染。医学观察对象房间应配备电话、电视等设施。

5.环境卫生

清洁区环境卫生工作由普通保洁员承担。

潜在污染区、污染区环境卫生工作由经过医学观察所医务人员培训的专职保洁员承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等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

6.医学观察对象的生活垃圾和污物处理

医学观察对象的生活垃圾和污物由经过医学观察所内医务人员严格培训的专职保洁员负责收集转运,并做进一步消毒、灭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等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

十、治安安全

(一)门卫

1.要保证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都要凭相关证件或相关证明出入,否则,所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内人员一律不得出外。

2.做好电话记录、信件材料收发往来等记录,及时转交所办公室处理。

3.协助接收转运组搞好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等工作。协助保障组搞好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转运。

(二)维护医学观察所内部秩序

1.检查治安隐患,坚持24小时巡逻,维持昼夜治安秩序,并将每天值勤、巡逻情况记录在案。

2.维护所内正常秩序,制止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医学观察对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3.负责对所内医学观察对象出走的劝阻和追堵,并及时向市公安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协助或支援。

(三)卫生监督人员负责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安全。

十一、纪律与责任追究

各单位一定要将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较高、身体健康的人员抽调至市医学观察所工作,否则,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所有被抽调的人员随时待命,坚决服从医学观察所统一领导。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防控能力。所有被抽调人员接到指令后,务必在第一时间赶赴要求到达的工作地点,按各自岗位职责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不到位、失误甚至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医学观察所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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