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天政办发〔2010〕231号
颁布日期:2010-1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0〕2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各驻外机构,市属及驻市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0〕15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正月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和谐平安的节日假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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