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潮府办〔2009〕29号
颁布日期:2009-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潮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9〕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发开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安委办反映。

二○○九年五月五日

潮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09]52号)精神,为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救援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围绕建立健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的工作任务,突出抓好指挥平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应急物资等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和救援能力,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试点,推动形成覆盖各县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市、县二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市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县区要抓紧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制定出台一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三)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队伍普查,摸清全市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情况,依托大中型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批力量较强的综合或专业救援队伍。

(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调查,整合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资源,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仓库,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力争在2009年底前建设1个以上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仓库。

(五)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筹建工作。开展企业视频接入试点,力争今年内有5家企业接入省级企业视频试点。

(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及相关信息预报、预警管理。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值班制度。2009年年底前,市、县区安全监管局要全部建立专门值班室,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工作规范,实行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值班和紧急状态下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潮州市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潮府办[2007]6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潮府办[2009]22号),落实好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信息报告及处置操作程序,强化对重要值班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规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接收、采集和报送等工作;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预报、预警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预防机制,抓好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预防工作,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设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尽快实现信息化,有条件的地方要实现视频监控。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潮府办[2009]23号)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组织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和各类应急救援人员参加省举办的培训班。同时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电视公益广告等载体,加大安全生产应急宣教工作力度,开展应急管理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的宣教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九)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协调机制。制订出台《潮州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综合协调部门职责,落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铁路、电力、特种设备、旅游、火灾等各类事故处置的主要负责部门及相关配合部门责任,并明确各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职责、权限、分工和要求。不断强化部门间协调演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指挥统一、反应迅速、协调有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协调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中下旬)。宣传发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各项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推进(5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市的试点方案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一案三制”、应急救援指挥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等工作。

(三)总结评估(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认真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活动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市安委会牵头负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认真分析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试点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到具体单位,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级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培训、演练及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发现的问题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要及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报刊、墙报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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