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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SW-G1-04地块动态维护的批复
|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SW-G1-04地块动态维护的批复
中府函〔2015〕26号
市城乡规划局,南头镇人民政府:
《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SW-G1-04地块动态维护相关材料及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SW-G1-04地块动态维护(下称《控规维护》)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充实完善方案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同意上述《控规维护》,同时,SW-G1-04地块建筑限高由140米调整为200米。
二、上述《控规维护》确定的事项是相关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相关地块的规划和建设均应符合《控规维护》要求。
三、市城乡规划局、南头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维护地块所在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市城乡规划局、南头镇人民政府要在《控规维护》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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