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号:桂政发〔2012〕39号
颁布日期:2012-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的通知

桂政发〔2012〕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12〕5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中医学院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二、广西中医药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来源渠道不变。

三、广西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左右。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自治区教育厅要加强对广西中医药大学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支持办好广西中医药大学。

五、广西中医药大学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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