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百政办发〔201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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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市人民政府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2014年全年百色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API为62,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分别为0.042mg/m3、0.020mg/m3、0.073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2014年总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其中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75天、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274天,达到Ⅲ级(轻微污染)的天数为1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6%。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控制情况。
2014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92870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任务10个,完成10个;氮氧化物排放量55356吨,氮氧化物减排项目任务20个,完成20个;工业烟(粉)尘排放量32232吨。
(三)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1.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2014年,我市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铁合金7万吨、水泥85.6万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量的100%,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2014年11月5日起融达铜业公司2万吨粗铜冶炼生产线全面停产,并对密闭鼓风炉等淘汰落后设备进行拆除和清理。
2014年广西平果凯特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落实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完成了项目选址,项目环评获得了区厅的批复,目前该公司已基本完成旧址的设备拆除工作。
2.清洁生产。
2014年我市完成了广西东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登高(集团)田东水泥有限公司、华润水泥(田阳)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华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淀粉厂、广西百色市万林糖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广西德保华宏糖业有限公司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3.油品供应。
2014年我市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了汽、柴油国四标准。
4.燃煤小锅炉整治。
2014年我市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5台,其中淘汰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14台,25吨水膜除尘燃煤锅炉1台。
5.工业大气污染整治。
2014年我市完成了广西信发铝电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和广西银海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二氧化硫治理项目。脱硝工程完成了广西银海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治理项目;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田东火电厂1#、2#机组治理项目;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1#锅炉、2#锅炉、3#锅炉、4#锅炉、5#锅炉脱硝项目、脱硫技改和煤气脱硫项目已建设并通过了验收监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4#、5#、6#、7#、8#炉已完成建设基本完成并通过了验收监测,煤气脱硫技改已完成工程建设;广西信发铝电有限责任公司3#炉基本完成建成;4#炉正在建设,1#、2#炉尚未实施;广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1#锅炉已完成建成。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完成了华润水泥(田阳)有限公司4500吨/日新型干法生产线、广西登高(集团)田东水泥有限公司4000吨/日新型干法生产线、广西东泥股份有限公司4000吨/日新型干法生产线、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2500吨/日新型干法生产线等的建设。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完成了田阳金百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万吨节能水泥粉磨系统技改治理,项目总投资810万元,预计可减排烟粉尘161.33吨/年。
2014年我市中石化、中石油共完成61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其中:中石化涉及百色市12个县(区)35座加油站,中石油涉及百色市12个县(区)26座加油站。61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共投入资金约1550万,在建1座油库油气回收改造项目投入资金450万。
6.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2014年,实行机械化清扫的道路48条,道路总面积为349.7万平方米。加强对城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督促施工工地硬化出入口及设置冲洗平台。
7.机动车污染防治。
百色市2014年共淘汰老旧黄标车9872辆,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6991辆的141.21%;共发放140368枚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2014年成立百色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拥有事业编制5名。
8.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2014年我市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共投入约58403万元。其中:脱硫工程治理投入18270万元;脱硝工程治理投入36985万元;工业烟粉尘治理投入1148万元;油气回收项目投入2000万元。
9.大气环境管理。
2014年制定了《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2014年度计划》(百政办发〔2014〕44号)、《关于印发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4〕52号)及《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针对重污染天气制定了《百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14年我市充分利用网站平台,在百色市政府网、百色环境保护局网等网站对大气污染等情况进行公示。
(四)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从监测数据看,近年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变化不大,保持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内。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上升,2012年均为0.052mg/m3,2013年均为0.057mg/m3,2014年均为0.073mg/m3,上升幅度较大。其中,2014年年均PM10没有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070mg/m3要求。
以AQI数据统计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可认为2014年随着百色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增加所带来的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是导致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值上升的主要原因。
二、年度目标
(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25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0.065mg/m3。
(二)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总排放量控制在9.1683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总排放量控制在4.2943万吨以内。
三、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1.淘汰燃煤小锅炉。
到2015年底,淘汰百色城建成区内16家单位的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见附表1),禁止新建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县原则上不再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和改革委、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
2.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金荣纸业、锦盛化工等企业的18台锅炉列入我市2015年脱硝工程减排项目。2014年已完成脱硝建设、尚未认定减排量的10台锅炉,要加强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完成或尚未完成脱硝建设的8台锅炉要加快脱硝建设工作和验收、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投运。
继续抓好田阳华润水泥、田东登高、东泥水泥厂和凌云通鸿水泥的氮氧化物管理减排,结合2015年7月新实施的水泥行业排放标准,确保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400mg/m3以下。
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田东电厂、广西百色银海发电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锦盛化工等6家企业共21台火电锅炉,按照总量控制要求做好各个锅炉的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水泥粉磨的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大型煤堆、料堆、港口码头要实现封闭储存或采取措施防风抑尘。原材料、产品须密闭贮存和输送,装卸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3.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在2014年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工作基础上,2015年全面完成中石油、中石化在百色市的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工程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量监督局)
4.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认真落实《百色市整治城市扬尘实施方案》,加强城市扬尘管理,百色城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要符合扬尘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做好设置施工工地围挡、围栏及防溢座,土方工程防尘,建筑材料防尘,建筑垃圾防尘,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有效密闭封盖,车辆驶离工地冲洗,施工工地道路防扬尘,工地内部裸地防扬尘,拆迁施工场所扬尘等措施;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做好道路绿化、道路硬化工作以及道路清洁、冲洗作业,对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严格堆场扬尘防治,对堆场实行密闭储存、密闭作业,实施喷淋、覆盖、防风围挡、硬化等防尘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市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5.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排气管理。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单位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计划6月底完成机动车排气污染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并联网区厅,利用全区环保专线做好在用机动车排气年检及环保分类标志联网核发工作。
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强化对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人员、设备、场地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安检机构检验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报废老旧机动车工作。今年基本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强黄标车使用管理,2015年6月1日起,拟在百色城主城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并实行限行。
全面推进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供应。在2015年全面实现国家第四阶段汽、柴油标准。(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6.整治烧结砖窑企业
2015年对百色市城区范围内烧结砖窑企业实施整治(见附表5)。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工作的意见》,淘汰24门及以下轮窑及开口窑等落后土窑,关停证照不全的墙材生产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烧结砖厂年生产规模不低于6000万块标砖,必须采用人工干燥、隧道窑焙烧工艺,鼓励支持窑炉内宽3.6m以上且符合模数的平顶隧道窑技术,采用60型以上挤出机。市城区人口密集区内烧结砖窑企业实行搬迁,其他制砖企业要严格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30—2013)排放标准,现有企业没有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30—2013)排放标准的,今年要实施改造,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管理局。)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提升产业结构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将鑫龙工贸、田阳金百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隆林天桥水泥有限公司、那坡水泥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等五家企业列入2015年结构减排计划项目并实施关闭拆除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推行清洁生产。
2015年我市计划对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必晟矿业有限公司、百色市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德保新振锰业有限公司、广西凌云通鸿水泥有限公司、广西德保铜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平果亚洲铝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调控行业能源消费增量及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县(区)及时预警调控,全面加强工业领域用能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2.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管,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与监督。做好节能分析和通报制度,密切监控工业节能降耗势态变化。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对超耗能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力争达到或接近行业能耗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生物质能源,推进天然气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右江区、平果县、西林县、靖西县的天然气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
(五)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制订大气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标准化建设的年度计划。(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制定本年度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市、县(区)环保部门做好信息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实行强制公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六)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探索做好百色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出台《百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七)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辅助工作。
1.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废气污染。
规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作业程序,及时覆盖作业区域,缩小作业面。监督管理好垃圾填埋场沼气的收集处理,实施生活垃圾尾气焚烧治理,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2.严格控制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
合理确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范围和时间,加强管理和执法,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烧烤行为。加强餐饮油烟监管,督促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
3.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研究制订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和深加工企业,研究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秸秆利用示范工程,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能源约束,减轻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压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2015年百色市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包括燃煤工业锅炉淘汰、工业氮氧化物治理、油气回收、整治烧结砖窑企业、落后产能淘汰、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能力建设、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等(见附表1至9)。
五、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研究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继续利用好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分解落实责任。
认真执行《百色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和2015年度实施方案,根据市总体部署及控制指标,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严格考核问责。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将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县(区)和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四)加大财政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整合市本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加强环境执法。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部令第30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部令第28号)。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坚持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开展经常性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
附件:1.燃煤工业锅炉淘汰项目清单
2.工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清单
3.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清单
4.储油库油气回收项目清单
5.烧结砖企业整治项目清单
6.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缩)项目
7.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项目清单
8.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9.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清单
http://www.baise.gov.cn/www/zww/html/2015-09/201509151644393195.html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