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百政办发〔2011〕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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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百色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目录
1应急响应
1.1信息报告
1.2应急响应
1.3响应分级
1.4响应标准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2.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2.3各组工作职责
3应急结束
4附则
百色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百色市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应急响应
1.1信息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在接到群死群伤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报告本级政府和市卫生局。各级人民政府2小时内报告市人民政府。1.2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立即召集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会商,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3响应分级
根据人员伤亡和健康威胁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1.4响应标准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响应。①一次事件造成50人以上伤亡,且危重伤病员多;或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②跨省(区)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③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④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重大事件(II级)响应。①一次事件造成30人以上、49人以下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②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③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④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宣布启动II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即做好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较大事件(III级)响应。①一次事件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②市级人民政府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③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宣布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即做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一般事件(IV级)响应。①一次事件出现10人以下伤亡,其中有1例以上死亡和危重病例的突发事件。②县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③出现以上情况之一,市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卫生局局长宣布启动IV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即做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成立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启动III级及以上响应时,市人民政府成立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武警百色市支队、百色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市教育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卫生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2.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
(2)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处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导事发地政府做好现场清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3)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4)需要扩大应急处置范围时,按规定提出启动相关专项预案。
2.3各组工作职责
启动本预案后,各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卫生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按职责与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医疗卫生现场救治小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医疗卫生机构,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区)对应应急救援人员。
主要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现场设立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由在现场的卫生行政部门最高领导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救援工作。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到达前,由已到达现场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负责人或医疗机构院前急救人员负责人负责担任指挥。
(2)专家咨询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成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主要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专家咨询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部门:县(区)对应救援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事件突发地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4)交通运输通信保障组。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百色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县(区)对应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急救病人和抢救物资的运输和通往事件现场的交通保障工作。
(5)急救资金和物资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救援所需资金预算及经费落实,组织救援处置工作中的物资保障。
(6)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右江日报社、县(区)对应救援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协调安排新闻媒体记者事件现场采访报道工作,积极主动地对事件进行舆论引导,加强对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导卫生行政部门指派新闻发言人,按照规定要求通报情况和救治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7)善后处理组。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成员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县(区)对应救援单位。
主要职责:做好需要转移群众的安置,对事件导致的贫困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按照程序负责落实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与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
(8)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成员部门:市卫生局、县(区)对应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命令,通知和协调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处置组开展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件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召开应急现场会。
3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
事件现场医疗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市人民政府或市卫生局批准,可宣布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
4附则
4.1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卫生局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4.2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百色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4.3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指挥长:赵桂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联系电话:28515252824938)
副指挥长:苏秀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联系电话:2832699、13907766881)
黄联玲市卫生局局长
(联系电话:2860505、13807768098)
成员:陆向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联系电话:2850933、13977683018)
范旭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联系电话:2849650、13977693866)
黄锋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联系电话:2859018、13907768498)
韦锦努市科技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2834963、13877686358)
刘振杰市公安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317666289)
龙志强市民政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2997186、15977600303)
林菡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联系电话:2823298、13471686377)
梁向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2841701、1397768097)
梁靖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2998616、13907761133)
谭国雄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副段长
(联系电话:87622、13977687028)
农加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2693050、13977668308)
刘兴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2823129、13977619686)
黄健强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联系电话:2989831、13977650138)
叶培云武警百色市支队副支队长
(联系电话:2993954、13788065678)
苏晓冬百色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联系电话:3233668、13807760648)
沈文闻市教育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2846238、13737692706)
覃蔚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2825066、13317769868)
黄再波市卫生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2860505、13877698081)
指挥部办公室(卫生局)联系电话:2860505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