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1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百政办发〔2011〕17号
颁布日期:2011-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1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2011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百色市2011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起至2月27日止,历时40天。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我市春运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重点物资、节日供应物资运输畅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平安春运为目的,本着“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合理调度、灵活配置,突出重点,抓安全、保畅通,强化责任制,一切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抓好2011年的春运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工作目标

确保站、场、港秩序井然,无混乱和群体拥挤骚乱现象,无治安和刑事案件,杜绝重大的灾难事故发生;确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运输途中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事件;旅客候车、出行方便舒适、安全及时,无长时间群体性滞留现象;市内交通与长途运输相适应,客货兼顾、衔接恰当、运作协调;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确保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物资的运输需要。

三、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陶荣铅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左吉兵、市工信委主任巫庆先同志任副组长,市工信、监察、宣传、教育、财政、民政、旅游、安监、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物价、城管、运管、工商、工会、电力、卫生、劳动保障、邮电通信等部门以及百色车务段、广西驰程汽车运输集团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办公室(春运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信委。负责全市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资和经费等应重点予以确保。

四、工作职责

(一)工信部门(经贸系统)作为牵头部门,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报导春运动态,发布车船安排、劳动力市场需求和旅游景点信息,引导旅客正确选择出行方式;突出安全宣传重点,提高旅客出行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以正面报导为主,弘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舆论监督和促进作用。

(三)铁路各站点作为春运期间主要客货集散点,工作量大,责任重,应本着“运力配置合理,售票方式灵活,服务内容具体”的原则,积极做好工作。一是要做好预测和准备工作,把售票、候车、治安等方面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安全有序地渡过客运高峰期;二是要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应对突发性事件;三是要继续大力推广电脑联网售票服务方式,保证旅客提前方便购票,避开客流高峰期;四是要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行车事故。

(四)交通运管部门要按照“安全、有序、优质”的总体要求,部署好春运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切实搞好运输组织和服务工作,配备充足运力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运管部门要严格把握参运车辆安全性能和营运线路的监管关,不合格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要检查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无资格证书的不能上岗。加大站外经营、非法马路客运市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客车客船超载、宰客、甩客、强行拉客、粗暴待客等违法违章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航监部门要把好春运船舶安全性能关,管理好各港口码头、民间渡口,从严查处船舶超载和非客运船舶从事客运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乡镇船舶和水库库区船舶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责任制。

(五)公路部门要在春运开始前对辖区内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认真排查,及时整修,完善公路的各种标志标线,增加危险路段的安全设施。在春运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整修公路,对春运前确实难以完成整修的部分水泥路段,可实行临时固化。春运期间遭遇雨雪等恶劣天气,应及时进行铺沙等防滑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道路畅通情况,对安全无保障的路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实行停运。各收费站通道要全部开通,增加人员,加快收费速度,确保畅通。

(六)安监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要深入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客源集散地等运输现场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行站场管理包干负责制。建立和完善春运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加大对旅客投诉事件的查处力度。督促各专业运输单位和站、场、港要切实抓好春运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消防工作,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参运单位、车主、驾驶员层层签订责任状。要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禁止超载、超高客车出站。各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于侵害旅客利益,存在严重违章违规行为的司乘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严重违反春运规定的取消春运准驾资格。严格查堵“三品”,有条件的客运站要安装安全检查仪,没有配备安全检查仪的一律实行开包检查,坚决把“三品”堵在站场港外和车船下。切实抓好运输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彻底杜绝因“三品”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城管、工商部门负责城区道路和车站码头的摊担网点的清理和整顿,取缔交通临时管制区范围内的摊担、小贩,不准占道而影响车辆的通行。

(八)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春运期间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一是要重点打击车匪路霸、路边店欺客宰客和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票贩子,维护旅客的合法利益,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营造良好的春运治安环境;二是交警部门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单位、个体客运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责任体系,严格客运车辆技术检验及驾驶员的资格审验工作,抓好源头管理。在春运期间,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对国道及主要省道实施24小时巡逻,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清理事故现场,确保道路畅通。要加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要塞的管理,确保车辆畅通。要深入各乡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格安全责任制,严禁农用车辆、拖拉机载客营运,严肃查处农用车辆载客营运行为。

(九)电力部门要做好负荷调节工作,春运期间,要确保各车站、码头、各收费站的用电,避免因停电引起群体骚乱和交通堵塞。

(十)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管理,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车站、客票联售点的票价实行跟踪检查,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一)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搞好民工流动的预测预报,密切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民工返乡和返岗组织运输工作。

(十二)百色军分区要加强对军车的管理,加大对军人军纪和假冒军牌、军车参与营运的查处力度。武警百色市支队要积极协助地方政府搞好春运组织工作。

(十三)中石化广西百色石油公司、中石油广西百色销售公司要搞好燃油的储备和调配,确保春运运输的燃油供应。

(十四)邮电通信部门要保持通信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确保通信畅通;要运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送春运信息,引导广大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引导旅客有序流动。

(十五)旅游部门要督促各旅游企业、旅游景点做好游客接送的安全工作。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游客滞留事件,必要时,联系交通部门调配营运客车进行疏运。

(十六)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暴雨、寒潮等预警信号。

(十七)民政部门要准备好食品、御寒衣物等物资,做好灾害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下旅客的收容与救助。

(十八)水产畜牧部门负责在发生动物疫病向人群传播时,对动物进行检验、防疫、消毒。

(十九)市总工会要积极协助劳动部门动员各企业组织员工留下过节,并要安排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安排好留百色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娱生活。

(二十)卫生部门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春运期间的支持配合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对春运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严抓不懈。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春运工作负总责。

(二)加强春运督查督办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经常对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矛盾问题。市春运办将组织交通、公路、工商、交警、运管、航监等部门不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全市。

(三)重点部位,重点把守。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相关部门要针对自己的运输状况确定重点部位,实行领导坐镇指挥,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和突发事件。

(四)强化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驾驶员、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运管、专业运输单位要加强驾驶员、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把好驾驶员资质关。严禁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运管部门要把好线路牌的发放关。

2.公路交通安全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严禁不符合春运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运营;严禁农用车载客;严格查禁违章司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水上运输安全由市交通局、航监处和相关乡镇负责,坚决杜绝无证无照船舶参运、超载、客货混装,违章航行。

4.车站、码头要加强安全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上车上船,有条件的地方一定要安装安全检查仪,没有条件的地方一律实行开包检查。

(五)从严查处公路、水上“三乱”案件。春运期间是“三乱”案件的多发期,各级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办,纠风办在春运期间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案件坚决从快、从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在处理超限超载问题上,要严格按照国家七部委有关文件执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六)科学应对,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健全春运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加强春运监测,及时掌握各类群体性事件动态,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储备,特别是要确保防冻防滑器材和应急抢险设施的储备;正确实施交通管制,遇到冰冻恶劣天气影响交通安全时,要首选控制车速、限制车种、间断放行等办法,尽量不封路、少封路,在迫不得已必须封路时,也要尽可能缩短管制时间、缩小管制区域;要加强对重要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区域的联动管理,尽最大可能地确保道路畅通。

(七)提高服务质量。各有关部门和运输单位要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尽最大努力方便旅客出行。各站场港要建立健全询问和投诉等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执勤民警要舍小家为大家,热情周到地为旅客排忧解难,使旅客购票乘车方便、快捷、安全。

(八)坚持值班制度。全市各级春运办在春运高峰期要24小时值班,其余时间白天值班(不分节假日),随时了解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重大事情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和主管领导报告,并实行24小时限时报告。春节前,市交通局、南宁铁路局百色车务段、广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每5天要向市春运办报告全市公路、水路和铁路的运输情况。节后,每天要向市春运办报告客运情况;市公安交警支队每星期要报告一次路面安全、畅通情况。

(九)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市人民政府将在春运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春运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领导要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春运期间的工作,2011年3月2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春运办。

(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各县(区)春运办要设立、公布相应举报电话。市春运办电话:285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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