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1月3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全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国家、自治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的理念,两次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工程,全市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师资队伍逐步加强、办学水平大幅提升、资助体系基本完善、办学活力有力增强、办学特色突出显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取得重大进展。在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态势良好,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与产业升级、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优质资源不足、结构不尽合理、体系有待完善、质量有待提高、体制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4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64号)的精神,加快我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加强我市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提高质量,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实现我市“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统筹发展。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统筹各行业、各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统筹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统筹公办与民办、城市与农村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市场导向,产教融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深化产教融合,强化校企(院)协同育人,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激发学校发展活力。
——服务需求,促进就业。服务产业发展、服务扶贫富民、服务人才全面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特色办学,提高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各职业院校特色办学、错位竞争、共同发展。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与产业发展相匹配、与扶贫富民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一达标、两优化、三提升”的目标。2014年,全面启动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2017年,按照国家办学标准和要求,基本形成“各具特色、多元立交、产教融合、适应需求、充满活力”的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新格局。
——学校办学基本达标。加大投入,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到2020年,实现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
——规模结构更加优化。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教育总体结构更加合理。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2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5万人,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44万人次。
——院校专业布局更加优化。调整完善职业院校的区域布局,统筹办好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高职院校、1所新型中等专业学校,支持北海职业学院办成示范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协助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办成应用型本科院校。合理设置专业,建立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学科专业结构。
——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到2020年,建成3所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本科转型发展示范校。大力支持北海职业学院创建自治区示范特色高职院校。力争2所职业院校跻身国内有一定影响、区内同类院校一流行列。
——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政策制度更加健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提高,相关标准更加科学规范,投入长效机制更加完善。
——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围绕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临港新材料等3大千亿元产业、旅游、海洋等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重点建设旅游服务与管理等11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实训基地”、北海市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北海市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北海市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等3个支柱产业领域的职业教育集团及北部湾职业教育园区。围绕服务扶贫富民需要,重点建设1—2个职业教育扶贫培训基地。围绕民族文化传承创新需要,在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个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围绕服务开放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的职业教育交流合作。
二、明确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建设3所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本科转型发展示范校,形成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骨干职业院校群体。重点实施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计划,县级人民政府要办好1所新型中等专业学校,因地制宜做好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发展规划,根据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发展规划和国家、自治区确定的办学标准和要求,持续推进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生均校园面积标准改扩建校园,保证校园面积数量达标、空间分布合理,按照生均校舍面积标准改扩建校舍,在总量满足的同时填平补齐各项功能用房。重点完善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合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稳步扩大办学规模。按照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求,稳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大体相当。在做好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好向自治区、市直属中职学校送生工作,送生数与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数一并纳入招生考核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计算范畴。转变专科职业教育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在注重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同时,稳步扩大办学规模。探索开展专科层次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本科高等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协助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逐步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规模。
(三)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创新产教融合方式,鼓励各县区、各行业企业、各职业院校积极探索“引企入校”、校办企业、“办校进厂”、企业办校等多样化产教融合模式,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推进校企资源共享,推进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支持企业和学校开展订单式、学徒制培养,广泛吸纳行业企业课程设置意见,支持将企业管理、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等企业课程引入学校,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制定激励机制鼓励职业院校进入各类产业园区办学,鼓励职业院校面向产业招收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开展工学结合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四)推进中职高职紧密衔接。搭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推进五年一贯制、五年分段制的中高职衔接办学模式,推进中职与本科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与本科职业教育的衔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规模和比例。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质量评价等方面的衔接。鼓励高职院校和城市职业学校通过管理、课程、师资、设备“四下乡”方式结对帮扶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学,通过选派管理干部到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挂任校领导和接收“校长挂职、干部跟班、教师进修”等方式提高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
(五)推进职教普教相互沟通。探索开展职业认知教育,鼓励市直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在小学阶段加强劳动技术、通用技术课程教学。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渗透,初中学校要利用劳技课时普遍开设职业教育课程、职业指导课程,对于希望升入中职学校或较早开始职业生涯的初三学生,初中学校可以通过开设职业教育班或与中等职业学校合作等方式开展职业教育,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接收从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转入的初中学校,在帮助其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相关课程的同时增设职业指导课程、专业技术课程,并积极引导其继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的双向沟通,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独立或与中职学校合作适当增加职业教育课程,积极创设学生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间相互转学的渠道。试行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坚持全日制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学历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利用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构建城乡继续教育网络,支持在职人员继续学习、提升职业能力。推进学历职业教育与短期职业培训并举,加快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依托职业院校等职业培训机构,面向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广大职工,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失业人员等群体,开展在岗、转岗、扶贫等职业培训;面向城乡社区提供职业技能、文化艺术、健康生活等教育服务。县级人民政府要利用县级中等专业学校设施和师资,整合本区域内资源,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优势,加强各部门与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2014年在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全面启动农民工培训、教师培训、民族文化传承培训、业余体校培训等。推进特殊职业教育发展,灵活设置学制和课程,加大扶助力度,为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便利。
三、建立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新机制
(一)建立社会力量办学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财税、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二)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落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在财政资金、税收、土地等方面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产品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训人才。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建立行业指导服务机制。转变行业指导方式,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完善行业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教学实践机制,建立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四)健全学生资助机制。落实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国家、自治区职业教育各项免学费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工学结合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企业员工免学费政策。落实自治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
(五)建立毕业生就业促进机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的“双证融通”,将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优先从取得相应的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六)建立职业院校现代治理机制。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医院)、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坚持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校长培育遴选新机制。支持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职业院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提高奖励性工资权重。
(七)建立、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新机制。推行人事分配新机制,改进学校绩效工资管理方式,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内,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提高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占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比例。引入用人新机制。在中等职业学校临时性聘用教师编制定额内,通过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用人计划,教育行政部门报同级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方式,由学校自主聘请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专业教师。调剂空余编制和岗位用于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落实社会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学校开展科技开发经营、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并取得合法收入,允许学校按绩效工资发放有关办法从其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或进行自主分配,用于支付本校教职工开展科技开发经营、技术服务和职业培训的课(劳)酬,以及教师到企业管理学生实习、开展招生就业等方面工作的补助。
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一)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办学标准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北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暨北海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按计划分年度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专项资金和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中安排一定的建设资金。同时,通过多元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实训大楼、旅游实训基地、学生宿舍等校舍建设,满足常年招收2000名学生以上的规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重点建设合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4—2017年市、县投入资金5900万元,新建教学楼1.1万平方米、学生宿舍1.1万平方米、综合实训楼1.4万平方米,配套教学实训设备,2014年底,按标准建成1—2个满足本区域教师培训、适应本地行业培训、能够远程双向互动的多功能多媒体教室。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到2017年基本实现职业院校全面达标。
(二)职业教育扶贫富民工程。实施“9+3”教育精准扶贫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在扶贫部门的配合下,建立起在册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组织职业院校定点定向招收贫困初中毕业生,对完成9年义务教育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继续学习的在册贫困户家庭学生,引导其到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接受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对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升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的在册贫困户家庭学生,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统筹扶贫开发和职业教育资源,扶贫、教育等部门联合建立1—2个职业教育扶贫培训基地,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三)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各环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和人文素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学习方式和教学模式改革,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规范顶岗实习管理。改进质量评价制度。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加强辖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统筹,优化专业布局;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研究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设置工作、“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课程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国家颁发的指导性专业教学计划,构建灵活开放的课程体系,科学编制教学班级、科学设置综合基础课、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训课,科学确定文化课与专业课比例。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不同层次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培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继续实施“3+2”、“2+3”、五年一贯制高职办学和“3+2”高职加本科职业教育办学,开展“3+4”中职加本科职业教育办学、普通本科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试点。统筹制定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技能训练课衔接贯通课程体系,实施多种形式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四)“特色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围绕现代工业、服务业、特色农业、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需要,以专业群建设为核心,配套建设实训基地,促进专业优化,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培养。重点建设12个(11个中职、1个高职)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鼓励支持探索建设多元主体的经营性实训基地。按照生均教学设备配备标准,突出加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配套建好计算机室、专业技能室、理化实验室、远程培训功能室、虚拟仿真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基地,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集中力量支持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办好1—2个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骨干专业、1—2个适应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需要的涉农专业,努力办好2—3个服务农村新生劳动力专业就业、扶贫富民和民族文化传承创新需要的特色专业。
(五)“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落实和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与院(校)长、技术技能骨干与骨干教师相互兼职、任职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非实名制编制管理。落实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每年免费培养20名中职专业课教师。实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资助计划,市财政设专项资金支持职业学校每年聘请1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任教。实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补充80名左右专业课教师。要按照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政策加强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本辖区事业编制总量情况合理配备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按照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6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60%以上的政策,优化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安排专业教师每2年不少于2个月的企业实践。落实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型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面向职业院校和社会认定一批“双师型”教师,建立“双师型”教师信息资源库,探索建立培养培训、资格认证、聘任管理新机制。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施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实现教师在职培训制度化。实施校长领航工程,加强校长培训。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的校长任职条件配备热爱职业教育、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校长。
(六)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校园网络设施,为学生和教师配备够用适用的计算机,建设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数字技能实训室和仿真实训室等信息化教学设施,提升职业院校信息技术装备水平,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向县级中等专业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学校管理和教学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开展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到2020年示范职业院校全部建成数字化校园。建设职业教育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数字资源开发应用基地和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库,推进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健全覆盖学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招生就业、教师管理、实习实训等业务领域的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职业院校管理信息化应用。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建设,逐步实现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于教育教学的各个领域。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校长、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逐步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职教集团建设工程。做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发挥职教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重点扶持建设北海市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北海市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北海市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等3个支柱产业领域的职业教育集团。支持优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与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组建跨区域职教集团,县级政府可通过委托管理、合作共建、地方建校集团运营等多种方式支持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参与职教集团。落实自治区组建职教集团的支持政策,落实教育厅统筹管理职教集团备案制度。开展多元主体依法共建职教集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市场机制的职教集团治理结构。
(八)职教园区建设工程。按照“教产城一体化”的建设思路,全面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探索职教园区、大学园区、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融合发展,推进引企业入职教园区、引职校入产业园区,推动园区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优化,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北部湾经济区发展需要,特色鲜明、定位明确的北部湾职业教育园区,探索职教园区多样化发展模式。
(九)职业教育民族文化传承创新工程。着力推动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创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对应贝雕工艺等传统工艺产业和疍家海洋文化民歌、舞蹈、饮食等特色民族文化,建立2个集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孵化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基地。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
五、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一)落实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市政府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与城镇化建设、主体功能区建设等规划的有机衔接,统筹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统筹区域内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制定辖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布局规划。安排城市职业学校对口帮扶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和开展联合办学,加强对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的指导。
合浦县人民政府是举办合浦县中等专业学校的责任主体,要把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县级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议事范围,要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按时组织制定并落实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学校达标建设,切实提高县域内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合浦县政府要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职业教育投入、用地、建设等方面政策,保障县级中等职业学校集中、相对就近供地。“两费附加”可用于县级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贷款贴息。合浦县按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学校按照本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二)健全职业教育投入长效机制。落实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促进职业培训中的作用。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法律责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开展职业培训等方面投入相关规定。
(三)建立职业教育绩效奖惩机制。市政府将按照政府、院校、行业企业、社会力量等四类分别进行考评,实行分类考评奖励。建立县级政府奖补机制。统筹安排中等职业教育相关资金,实行奖补分开、分类奖补。
建立奖励机制。对能大力支持我市年度招生送生、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工作取得地级市全区排名前5名成绩的县、区政府给予资金项目奖励。建立职业院校奖励机制。对办学成绩突出的职业院校,市政府优先安排招生计划,优先推荐国家、自治区项目和改革试点,优先安排市级项目和改革试点。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奖励机制。对参与职业教育成效突出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市政府将通过主要媒体列榜公布予以表扬,并以“以奖代补”方式予以经费或项目奖励。
(四)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县级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与创新、普职比例、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及发展水平与特色等方面开展督导,市政府对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和政策性投入进行审计。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特别是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教育工作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评县级政府发展教育的重要依据。我市将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纳入县区、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评,各县区也要将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比例纳入各初中学校绩效考核。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的督导列为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县级政府落实县级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改革责任的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并作为我市经费奖补的主要依据。
(五)加强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指导。深入开展职业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研究。完善市、县、学校三级职业教育研究和教学指导体系。市、县二级教育科研机构要配备职业教育研究和教学指导人员。市教科所要明确承担职业教育教研工作的内设机构,县教研机构要配备适应职业教育教研工作需要的人员。教育科研机构要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引进和培养职业教育科研名师,建立“职业教育专家工作室”。
(六)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完善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具有应用技术和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在技术革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管理优化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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