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5〕122号
颁布日期:2015-10-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0月27日

北海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5号),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质量工作,明确工作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

(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自治区下放并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市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质量知识和技能推广培训。组织工业、工程、服务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卓越绩效标准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理念。开展企业品牌文化和品牌建设培训,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组织开展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活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工人质量素质教育,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教育局、工信委、人社局、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完善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质量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国资委、质监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组织开展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组织企业参与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活动。(市质监局、工信委、旅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组织企业申报2014年度广西名牌产品,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保护和传承老字号,提升传统产业质量水平。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推动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促进绿色品牌建设。(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市质监局、工信委、住建局、水利局、商务局、卫计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进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构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严格防范有害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有效防范外来埃博拉病毒、禽流感病毒等传染病传入。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查处机制。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市教育局、工信委、农业局、卫计委、住建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局、粮食局,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在重大工程领域推动实施重大设备监理制度。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产品、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推进污染粮食分仓存储、定向销售。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加强进口食品、大宗资源性商品、废物原料等重点敏感产品的专项监管,建立多层级的进口商品闭环的监管机制。(市质监局、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开展消费品、汽车产品等重点专项打假活动。打击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种子种苗行为。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行动。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制定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并按要求实施,建立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多部门联合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机制。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针对虚假宣传疗效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专项行动。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逃避检验检疫监管、伪造和骗取检验检疫证书等各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商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委、工商局、质监局、文新广局、旅发委,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质量安全征信体系,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加快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机制,推动部分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重点产品自我声明规范。积极引导重点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明确旅游行业质量诚信建设总体要求,制定旅游服务企业质量诚信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发委,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质监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实施售后服务质量测评,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行动。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各金融业监管机构要全面实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督促金融行业规范服务,定期发布服务改进情况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商务局、卫计委、旅发委,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北海银监分局,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质量兴桂战略实施,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合力

(十三)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对进口肉类、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植物油出口国(地区)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开展回顾性审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制度。(市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化质量安全检测体制改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深化质量安全检测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业务相同、相近机构进行职能、业务、机构等多种形式的整合,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鼓励和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检验服务市场化,建立完善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质监局、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卫计委、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科技局、林业局、住建局、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强县示范市县”活动。指导合浦县推进“自治区质量强县(市)示范县(市)”活动。(市质监局负责)

(十六)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旅游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宣传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重质量、讲诚信的先进典型,曝光质量问题和违法行为,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强化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提高对新媒体广告的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打击变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质监局、文新广局,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质量基础工作,为质量升级提供支撑

(十七)充分发挥质量基础作用。支持企业制定联盟标准,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积累经验。加快农产品、食品地方标准制修订,整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加强标准化、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市质监局、卫计委、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质量教育和文化建设。推动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和国门生物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参与质量文化建设经验交流及成果发布。采取培训班、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及员工、青少年学生、社会群众开展质量知识普及。开展“自治区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选活动,做好全国“质量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质监局、文新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质量工作的落实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本方案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强化质量工作考核。抓好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落实。总结首次质量工作考核经验,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质量工作考核工作机制和流程,按照自治区对设区市质量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做好考核迎检工作,争取我市质量工作考核取得更好成绩。将质量工作纳入县区绩效考核范围。开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总结。(市质量兴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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