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2〕3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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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9-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2〕3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0日
北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桂政办发〔2012〕104号),切实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防范“地沟油”回流餐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本化标准,遵循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运营,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市场化运作、资源化利用”为目标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机制,维护人居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市、县(区)、街道三级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市、县(区)长负责制;
加快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收运体系,实现餐厨废弃物的集中统一规范收运;
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终端处置设施,促进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职责分工
城管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综合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规划、城管、住建、环保部门编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协调综合性政策。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打击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犯罪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对纳入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的餐厨垃圾废弃物有关财政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对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农业部门负责加强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成的肥料产品的监督管理。
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加强对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残渣油脂的监督管理,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服务企业诚信经营。
卫生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食安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促进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提高监管合力。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2年8月—2012年9月底)
由市城管局牵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和“告市民书”等方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向市民、特别是餐饮企业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让广大市民了解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增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及从业者的遵纪守法意识、监督意识及环保意识,建立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有奖制度,形成有利于推进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调查摸底(2012年9月底—2012年10月底)
由市食安办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商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学校和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抽查,了解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基本情况,确定过渡期纳入收运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由市城管局根据确定的过渡期纳入收运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和餐厨废弃物的年处理量,制订出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过渡期收运方案,包括收集桶、收运车辆和人员配置及收运线路等。
(三)终端建设(2012年9月-2013年12月)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管局、环保局等制定规划方案,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侧旁建设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工程,确定总处理规模和总占地面积,经报批后分期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企业参与我市餐厨废弃物的一体化收集、运输和处置。
(四)收运处置(2012年12月—2013年12月)
在我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前的过渡期,餐厨废弃物由各单位投放至环卫部门统一发放的收集桶(喷涂统一的标识标志)内,由各县、区环卫部门派员定时上门收集后,运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五)专项整治(2012年10月—2012年12月)
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环保、卫生、质监、工商、商务、农业、水产畜牧兽医、食药监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综合整治工作,坚决取缔非法收运车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粗炼、收购运转、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各个环节,多管齐下,摸底排查梳理线索,全面取缔非法制售窝点,追根溯源查清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生产销售网络,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和专业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条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餐厨废弃物管理实行政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北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和治理整顿工作。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城管、公安、财政、农业、水产畜牧兽医、商务、卫生、环保、工商、质监、食药监(食安办)等部门参加(具体成员名单另文印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相应成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辖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近、中、远期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市、县(区)各负其责。市城管局负责制订过渡方案并协调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市环卫处负责采购收集桶和收运车辆,各县、区环卫处负责过渡期的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工作,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负责过渡期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
(三)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在市环卫处增挂“北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中心”牌子,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各县、区环卫部门也相应配备人员,制定和落实餐厨废弃物产生申报备案、餐厨废弃物收运审查备案、餐厨废弃物处置审查备案、餐厨废弃物台帐定期报告等各项制度,建立通用信息平台,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运、处置企业及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对我市餐厨废弃物实行全面监管。
(四)落实长效管理。在城管系统成立专业执法队伍,增配专职人员,及时查处非法委托、非法收运、非法处置以及不规范收运餐厨废弃物等行为,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实施长效管理。
(五)实行严格的监管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目标。加大行政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审查不严、打击不力、餐厨废弃物管理混乱、“地沟油”问题突出的地区,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特别是对有非法制售窝点、企业而未能及时排查取缔的,要严格倒查追究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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