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防政办发〔2009〕22号
颁布日期:2009-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09〕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实行免费婚检和地中海贫血筛查,减少胎儿出生缺陷,促进优生优育”的精神,现将《防城港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防城港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

为提高人口素质,降低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我市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为确保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为宗旨,通过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为家庭负责、为后代负责、为社会负责的良好风尚,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从而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降低缺陷儿出生率,为实现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对象、机构和内容

(一)享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服务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在本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一律享受免费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医学检查的常规项目检查。

(二)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

各区、县(市)妇幼保健院为各辖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市妇幼保健院为港口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单位。

(三)婚前医学检查内容

1.婚前卫生指导

对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进行生殖健康和与结婚生育有关的医疗保健知识宣传教育。

2.婚前卫生咨询

婚前医学检查医生对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服务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交流,帮助受检对象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决定。

3.婚前医学检查常规项目:①常规体格检查。②常规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HIV(艾滋病)筛查、梅毒筛查;阴道分泌物检查滴虫、霉菌、淋球菌,地中海贫血筛查、肝功能转氨酶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测、胸部X线透视。

4.婚前医学检查特需项目:心电图、胸部拍片、乳房红外线检查、B超(妇科、肝胆、心脏等)乙肝两对半、肝肾功能组合、血三脂、染色体检查、支原体检测、衣原体检测、精液分析、孕前保健等。特需项目检查由受检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三、婚前医学检查程序

(一)已开展婚前保健、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的区、县,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原则上先到婚前保健室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大约要50分钟),然后再到结婚登记室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未开展婚前保健、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的区、县,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原则上先到指定的婚前医学检查单位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取得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然后再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三)婚前保健单位对接受婚前医学检查有异常的对象进行追踪服务。

四、经费保障

(一)经费来源。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每年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分担,市财政负责40%,区、县(市)财政负责60%。

(二)结算支付办法。区、县(市)婚前保健单位按月上报免费婚检人数到区、县(市)卫生局。区、县(市)卫生局对上报的免费婚检人数审核汇总后,上报区、县(市)财政局,由区、县(市)财政局按实际发生数与区、县(市)婚前医学检查单位每季度结算一次。市财政局按市卫生局汇总审核后的婚检人数每半年给区、县(市)财政局核拨婚检经费一次。

五、部门职责

免费婚检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各区、县(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共同负责,辖区妇幼保健院承担免费婚检的具体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妇儿工委办:各级妇儿工委办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婚前医学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婚检意识,动员引导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免费婚检。同时组织开展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进行督导,促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落实。

(二)卫生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婚前保健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人员、器材配套,简化服务流程,确保婚前保健服务开展,方便群众,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婚前保健服务的单位,严格按照《婚前保健服务规范》开展工作,做好资料登记和数据统计,定期向妇儿工委办、卫生局等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编制免费婚检预算,核实免费婚检人数。

(三)民政部门:利用婚姻登记工作环节协助发放免费婚检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觉参加免费婚检。协助卫生部门核实免费婚检人数。

(四)财政部门:负责对免费婚检专项经费的管理,包括经费预算、使用和监督检查。根据卫生部门核实的免费婚检人数,按要求拨付婚检经费。

(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联合相关单位对负责婚检及地中海贫血筛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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