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整顿治理实心粘土砖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整顿治理实心粘土砖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整顿治理实心粘土砖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3〕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整顿治理实心粘土砖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13日
贵港市整顿治理实心粘土砖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节能减排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我市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确保我市“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全面实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实心粘土砖生产厂进行全面整治。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意义
实心粘土砖是一种资源、能源消耗极大的产品,它的取材主要是粘土,生产中严重破坏了土地尤其是耕地,也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污染。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出发,把关停实心粘土砖厂、复垦砖厂废弃地与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关停拆除实心粘土砖厂的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我市实心粘土砖厂的调查摸底,掌握全市范围内实心粘土砖厂建设和布局情况,重点整顿查处在城市规划区内继续生产、经营的实心粘土砖厂,尤其是占用、破坏耕地进行生产的实心粘土砖厂。力争在2013年9月底前,实现城区环城路以内停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的目标,到2014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实心粘土砖厂停产关闭、退出市场,同时积极引导、扶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建设、生产、销售,力争实现新型墙体材料在建设领域内普及应用。
三、工作步骤
此次实心粘土砖厂的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分批分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18日-28日)。4月18日召开了全市整顿治理调查摸底核实粘土砖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主要是对整治政策要求淘汰的砖厂企业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和部署。据调查,市辖三区共有56家粘土砖厂(10家位于环路内),其中已登记备案的有16家,未登记备案的有40家。
(二)深入调查摸底核实阶段(2013年5月2日-5月30日)。三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实心粘土砖厂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在已排查出三区56家实心粘土砖厂的基础上,再次展开认真核查,看是否有遗漏的实心粘土砖厂,详细登记清楚这些砖厂的名称、地址、证照情况等。调查摸底结束后,三区政府要及时将情况汇总到市墙改办(设在市住建委),由市墙改办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已列入淘汰粘土砖厂企业的名称、地址及相关法律依据等,请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检查监督,发现所公布的情况不属实的,及时向市墙改办进行举报。
(三)整顿治理关停阶段(2013年6月1日-2014年6月1日)。针对调查摸底排查的粘土砖厂企业,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明确对粘土砖厂进行限期淘汰、限期拆除。结合实际,分类处理:①企业证照不齐全或不符合产业、环保政策要求的,限定时间由三区政府统一进行拆除,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包括停电、停水、吊销证照等);②如企业证照齐全的则允许其生产到证照期满时为止,再由相关部门吊销证照,三区政府统一组织关停。
(四)重新规范整合阶段。(2014年6月2日-2014年12月31日)。整顿关闭这些淘汰的砖厂企业后,要对全市所有砖厂企业重新进行评估,评估涉及到规划选址、土地利用、环评要求、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分别由市住建委、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提出评估意见。评估完之后,如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要立即进行淘汰;如符合所有政策条件的企业,则允许其继续生产。重新规范后,今后砖厂企业运行的所有程序都要进一步规范起来,包括税收、水土保持费等多项费用要按规定收缴。同时,研究出台投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办理流程。
四、各部门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整顿治理实心粘土砖厂专项行动。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具体如下:
市住建委:负责统计全市的淘汰实心粘土砖厂情况,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查处实心粘土砖厂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实心粘土砖厂注消《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对无证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指导村镇做好拆除及土地复垦工作。
市工商局:督促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对无证企业进行专项执法。
市环保局:吊销《排污许可证》,开展专项执法。
市发改委:取消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复。
市安监局: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专项执法;对窑室、烟筒拆除工作进行安全指导、监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市工信委:责令拆除落后窑炉,组织供电部门对非法无证实心粘土砖厂停电。
市公安局:负责整顿治理过程中抗法事件的及时查处,做好拆除现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暴力抗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保证专项经费的落实。
市监察局:负责依法查处和追究整顿治理工作中涉及公务人员的违法责任。
市交警支队:依法从严查处进入城区的运输实心粘土砖车辆。
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人民政府:分别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分批对非法生产的实心粘土砖厂进行关停、拆除。
桂平市、平南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实心粘土砖厂整顿治理工作,对淘汰落后砖瓦企业进行关停并将关停企业名单报市人民政府整顿治理实心粘土砖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墙改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是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心粘土砖厂整治工作的行政主体,负责依法进行粘土砖瓦厂关停拆除工作,组织对窑室、烟筒进行爆破拆除,以及所涉及村庄的稳定工作,并组织复垦工作(拆除前、拆除过程及复垦前后要全程录像,留下影像资料)。
(二)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已关闭砖瓦厂跟踪监管,防止反弹,巩固成果,建立责任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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