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政办发〔2010〕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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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办发〔2010〕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来宾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等6部委下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9〕342号)精神,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环境,消除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逐步构建城镇社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用药用械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生产加工的黑窝点、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经营销售现象、无医疗机构使用假冒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无药品医疗器械因质量问题发生致人伤残事件)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推进城镇社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通过创建“四无社区”活动,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积极构建城镇社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公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提升我市药品监管工作质量,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开展创建“四无社区”领导小组:
组长:秦全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炳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蒋锦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调研员
刘新华市卫生局副局长
梁显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志广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如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雄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邱耀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白露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科科长
樊贵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蒋锦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耀兵、白露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和政策,部署创建“四无社区”工作,协调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打击各种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创建“四无社区”工作取得成效。
各县(市、区)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创建“四无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内的创建组织及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四无社区”工作,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督信息站,构建群众监督网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购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基本服务设施,方便居民使用安全的药品医疗器械;全面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净化社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环境,构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体系,达到社区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生产加工的黑窝点、无药品医疗器械非法销售现象、无医疗机构使用假冒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无药品医疗器械因质量问题发生致人伤残事件的“四无社区”目标。
四、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各县(市、区)成立创建“四无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市、区)创建“四无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开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1-2个社区作为试点,完成辖区内创建“四无社区”试点的各种基础档案收集工作。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开展创建“四无社区”活动的舆论氛围。开展信息站站长、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各县(市、区)根据市创建“四无社区”工作部署及本县(市、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四无社区”各项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展创建“四无社区”活动督导工作。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和推广阶段(2010年10月下旬至11月底)。各县(市、区)创建“四无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要求逐条逐项进行验收,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和各种资料汇总,迎接考核验收。宣传推广开展“四无社区”工作比较好的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
今年各县(市、区)要完成试点工作,为明年全面铺开创建“四无社区”工作打下基础。
五、工作措施
(一)各县(市、区)要落实2-3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宣传、取缔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宣传活动、对社区涉药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社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药品医疗器械发生问题致人伤残的事件进行调查;协调有关部门取缔以食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宣传的行为。
(二)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督信息站。各县(市、区)要在社区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督信息站,聘请社区居委会一名干部兼任信息站站长。根据社区住宅分布情况,划分若干监督责任区(一般200户左右),每一监督责任区聘请一名信息员。聘请的信息员由社区居委会推荐,报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聘任。信息站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监督举报、反映民情民意、以及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工作和执法活动。
(三)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宣传创建“四无社区”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工作举措。具体要做到“六个一”:即“一栏”,在社区设立固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宣传栏,宣传内容每两个月更新一次;“一卡”,向每户居民发放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联系卡,公开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举报途径和电话;“一书”,向每户居民发放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读本或宣传册;“一讲”,向社区中老年居民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讲座;“一场”,在社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一点”,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固定回收点。通过宣传活动,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普及到每家每户,提高广大居民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意识和科学知识,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四无社区”创建中来。
(四)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基本服务设施。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在规范社区医疗机构药房的基础上,引导连锁药店进社区经营,让合法企业充分占有社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方便社区居民购买安全、放心的药品医疗器械。
(五)全面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依靠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内出租房进行逐一摸点排查,并登记在册。发现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创建“四无社区”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四无社区”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工作中要加强联系和信息沟通,发现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我市创建“四无社区”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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