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柳政办〔2009〕91号 |
|---|---|
| 颁布日期:2009-05-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9〕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柳州市2009年重大
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活动,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投资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全年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从3月初开始到9月底止,围绕重点建设项目的宣传策划、落实前期工作、实施推进等三个环节开展三个百日攻坚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开展的经济突破年、项目建设年、全民创业突进年和民生改善突出年活动,以保增长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集中攻坚,破解项目建设难题,再次掀起重大项目建设高潮,全力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储备项目突破、实施项目突破”的总体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打一场重点项目建设攻坚战,完成全年项目投资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从3月1日起至9月30日,按照“奋战三个百日,全力攻坚,确保完成年度重大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的工作思路,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开展我市2009年重大项目策划攻坚、前期攻坚、建设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三个百日攻坚活动,确保各重大项目在第三季度末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突破170亿元,努力争取重大项目年度完成年度投资的70%以上;
(二)按“开工一批、完工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度80个新建项目启动,20个年度竣工项目主体建成或投产,126个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三)汇集一批优秀的城市发展新思路、重大项目规划方案,争取征集到50个优秀成果纳入市级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储备库。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订方案阶段(3月上旬—3月中旬)
一是宣传发动。于3月初召开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是摸清情况。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当前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工作内容和重点;
三是成立机构。成立重大项目“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项目策划组、项目前期深化组、项目协调推进组等四个工作组,围绕工作目标制定相应工作细则。
第二阶段:集中会战、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9月中旬)。
一是开展全面攻坚。三个工作组、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攻坚目标要求,集中力量开展难题攻坚,充分利用资源,灵活采取办法,在限定时间段内完成制定的工作目标;
二是加强协调推进。“百日攻坚”活动实行半月报制度,各攻坚项目责任单位要在“百日活动”时间内每月的月初、月中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百日攻坚”活动进展情况;
三是加强督察。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攻坚项目小组工作进展及难题解决情况。
第三阶段:梳理汇总,总结提高阶段(9月下旬)。
一是总结经验。各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工作小组对“百日攻坚”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成效和不足。
二是提高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项目推进“百日攻坚”活动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将“百日攻坚”活动任务完成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百日攻坚”活动总体情况,总结经验,并对各个攻坚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部门综合工作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机构
成立柳州市重大项目“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郑俊康
副组长:张福海、严世明、甘霖、文和群、徐锋、张永刚、焦耀光、张秋生、向军、陈大洲、李梅、陈会星。
成员: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国资委、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局、旅游局、文化局、卫生局、教育局、审计局、监察局、市广电局、园林局、市容局、拆迁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委督察室、政府督察室、审管办、绩效办、重点办、市政重点办、技改办、“299”办、征地办、拆迁办、社科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柳州市重大项目“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项目宣传策划组、项目前期推进组、项目推进协调组。
1.办公室
主攻时间段:2009年3月—9月
组长:张福海副组长:向军
成员单位:市委督察室、政府督察室、绩效办。
主要职责:
①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百日攻坚活动的具体布置及联络工作;
②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制度。研究建立推进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
③负责与各工作组、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阳和新区管委、各有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衔接工作。
2.项目宣传策划组
主攻时间段:2009年3月—5月
组长:甘霖副组长:陈大洲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委、建委、规划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水利局、文化局、旅游局、水利局、交通局、市广电局、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科联。
主要职责:
①围绕“百日攻坚”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先进典型事例进行深度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②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新思路”、“项目建设新点子”的征集活动,内容包括城市发展思路、规划、重大项目建议等,安排评比和奖励,营造全民参与城市发展献言献策的氛围。。
③优选一批城市发展思路、重大项目规划方案纳入市级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储备库。
3.项目前期推进组
主攻时间段:2009年5月—7月
组长:严世明副组长:陈会星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建委、市重点办、国资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林业局、审管办。
主要职责:
①围绕年度新开工重大项目,成员单位采取联合审批工作模式,在攻坚活动时间段内每月中、月末召开例会协调、推进项目的审批工作,7月底前完成新开工项目各项行政审批工作。由我市负主要推进责任的12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在6月底前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②进一步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简化项目审批环节,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③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统筹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配合项目业主、代建单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4.项目推进协调组
项目推进协调组下设基本建设组、工业组:
(1)基本建设组
主要工作阶段:2009年7月—9月
组长:严世明副组长:陈会星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局、审计局、监察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公安局、市容局、市政重点办、市重点办、征地办、拆迁办、五项整治办。
(2)工业组
主要工作阶段:2009年7月—9月
组长:徐锋副组长:李梅
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局、审计局、监察局、环保局、商务局、招商局、拆迁办、市技改办、“299”办。
项目推进协调组主要职责:
①主攻在建项目,针对性的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②解决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问题。打击恶意抢种、抢建等干扰和阻碍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
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严格遵守项目工程量和材料变更程序,从严控制建设规模与建设标准。
五、工作内容
(一)加强保障服务。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按照“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做好服务,为“百日攻坚”提供保障。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审管办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前期推进组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联合并联审批等方式,为重点项目审批提供快速优质服务,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各项审批工作,7月30日前完成一批年度新开工项目的审批工作。6月30日前完成12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全部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大实施力度。列入今年计划开工而尚未开工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关于项目新开工条件的要求,抓紧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和三通一平、设备采购等工作,及确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资金等相关工作,梳理、汇报存在的问题,项目推进协调组确保在9月底新开工项目90个。1至6月份建设进度慢的在建项目,相关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工程施工节点的衔接,协调好现场施工条件,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到9月底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70%。年度竣工(投产)项目要倒排工作时间表,力争9月底主体部分基本建成。
(三)加快前期项目进度。年初确定的100个前期项目,要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论证,尽快完成各阶段报批工作。筛选一批项目作为市“四家班子”领导联系挂钩项目,并相应安排主要责任单位,在9月底前争取落实业主、落实资金筹措方案,具备项目规划方案等三个基本条件。
(四)提高项目策划水平。广开思路,项目策划组统一组织,在第二季度开展“两个创新”征集活动,通过媒体围绕建设“四个名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重大项目建设思路、方案。组织评选和设置奖项,将征集到的优秀项目建设思路、方案、规划方案统一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库,今后给予优先安排招商引资、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建设用地方面的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百日攻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开展“百日攻坚”助推我市“二次创业”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协助市领导做好“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的专项督查;“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百日攻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开展攻坚活动。各县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也应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和具体的计划表,层层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三)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着重做好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市发改委、经委要统一协调,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申报、审批和衔接工作;规划部门积极做好规划选址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农转用报批和供地工作;环保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市建设、交通、水利、林业、航道、供电、供水等部门共同配合做好重点建设“百日攻坚”。
(四)加快项目审批。改进评审和审批制度,按照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超常规的方法,加快项目审批工作。
1.下放审批核准权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8〕47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对自治区、市两级审批权限作了规定:一是将原属于自治区审批的,申请中央补助地方“点多、面广、量大、单项投资额小”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审批权限,授权市一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相对应的市一级行政审批部门也将可下放的审批核准权限下放县区一级行政部门。二是除国家文件明确规定由国家和自治区核准的项目外,属政府投资项目的,授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准。三是涉及项目城市规划、用地、林地、环评、水保等审批手续,除国家明文规定必须由国家和自治区审批外,其它允许下放的项目应下放到与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相关部门审批。。要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尽量缩小项目核准范围,规范审核程序,下放审核权限。市发改委已按上述规定,就下入城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权限作了规定。
2.实行联合审批核准。发改委(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由经委牵头),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环保、建设、规划、水利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项目联合审批核准工作组,定期集中办公,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并行办理,审批核准事项。发改委除加快项目审批之外,还要做好统筹协调,提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方案,按照项目开工日期倒排工程,明确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国土资源部门要统筹安排好用地指标,做好项目用地调规、预审上报,指导各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和项目业主加快用地申报材料的组织和上报;环保局要根据重点项目建设布局,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平衡,指导下级环保部门和业主加快编制上级环评材料,督促环评咨询中介机构加快项目评审。建委、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快做好项目的规划选址、征占用林地、水土保持的审查审批工作。
3.加强指导和规范服务。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要做好项目全程指导服务,将办理行政审批所需的申报材料的种类、数量、审批程序、时限等进行公示,指导、协助项目业主尽快完成报批材料和申报工作,尽可能减少项目审批申报前的工作时间。要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超常规办理项目审批。
(五)扎实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要根据“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深化细化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百日攻坚”顺利完成。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百日攻坚”的统一部署和行业管理职能,为各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和组织相应的专项攻坚活动。各项目业主单位要科学管理、精心组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六)加强宣传。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全社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要宣传“百日攻坚”成果,宣传典型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榜样的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阻碍重点建设的典型事件,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关心重点建设、人人支持重点建设的良好环境。
(七)强化例会制度。政府层面在攻坚阶段每月初第5个工作日召开一次重大项目“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在此基础上,每月中旬增加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工作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百日攻坚”活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各重点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有关事务。各工作组要在主攻坚阶段定期组织两次以上的工作例会,分析问题对症攻坚。
(八)健全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月通报制度,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的项目建设情况报市重点办、市政重点办,市重点办、市政重点办分别在每月5日前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月度进展情况报市委、市政府,并进行通报。
(九)深化市领导挂钩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四套班子”领导风险抵押责任制,对照2009年重大项目目录,市四家班子领导再新增挂钩一项城建项目、一个工业项目、一个前期项目的跟踪协调,继续执行市领导风险抵押责任制工作方案,增加挂钩督查重点工程项目制度,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十)强化专项督查制度。每月由市领导带队,各工作组参加对各县区政府、各项目业主单位进行“百日攻坚”专项督查,并发布督查通报。7月份重点督查截至6月底完成年度固定投资计划在50%以下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重点建设项目,8月份重点督查列入年度开工计划未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建成未建成的项目(具体的督查要求由“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在每月初以督查通知的形式印发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各有关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