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玉林市十三五时期林产品加工业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玉林市十三五时期林产品加工业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玉政办发〔2016〕13号 |
|---|---|
| 颁布日期:2016-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高玉林市十三五时期林产品加工业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201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提高玉林市十三五时期林产品加工业水平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2日
提高玉林市十三五时期林产品加工业水平工作方案
林产品加工业是具有悠久历史的产业,在现代工业中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能有效促进“扩内需、增就业、促增收、保稳定”。“十二五”期间,我市林产品加工业得到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市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林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重要时期。为了加快我市林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将森林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发展林业生态经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础现状
“十二五”末,全市林地面积1228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3142.73万m3,年木材产量达225万m3,全市森林覆盖率60.91%。现有工业原料用材林面积380万多亩,松树林面积300万多亩;竹林面积45万多亩;名特优经济林450万多亩。林产品加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获得博白县芒编、容县沙田柚原产地2个中国名牌产品和高林、浩林、容县异型胶合板3个自治区级名牌产品,对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的生态建设和经济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林产品加工业生产情况。2015年,全市林产品加工业总产值预计152.19亿元,其中:人造板及家具材等总产值为:104.19亿元,芒编业产值:24.5亿元、林产化工业产值23.5亿元(详见表1)。玉林市现有林产品加工企业2757家。其中:纤维板企业4家,胶合板企业204家,旋切单板企业531家,木片企业66家,锯材企业447家,家具企业559家,其他板材490家;芒编等编织企业438家;林产化工企业18家。形成的产业品牌有:广西高林林业有限公司“高林”、玉林市之荣板业有限公司“之荣”、广西浩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博大浩林”、广西陆川三力木业有限公司“广西三力木业”等。博白县已成为“中国编织工艺品之都”、容县已成为“中国最大异型胶合板生产基地”。林产工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为林产工业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表1玉林市2015年度各县(市、区)林产木材加工业经营现状表
单位:万m3、亿元
县区
板材产量
板材总产量
板材
产值
芒编产值
林化产值
合计
总产值
预计
税收
纤
维
板
胶
合
板
旋
单
板
锯
材
家
具
全年预计
60
235
260
50
45
650
104.19
24.5
23.5
152.19
7.61
1-10月合计
55
185
200
35
40
515
80.28
20.3
20.3
120.88
6.05
玉州区
0
12
15
5
7
39
7.34
0.1
7.44
0.37
福绵区
0
9
13
4
5
31
5.63
5.63
0.28
北流市
0
26
42
6
7
81
12.48
13.1
25.58
1.28
容县
16
62
52
5
6
141
20.67
1.3
6.6
28.57
1.43
陆川县
14
21
25
5
5
70
10.7
10.70
0.54
博白县
20
40
42
6
6
114
16.81
19
0.2
36.01
1.80
兴业县
5
15
11
4
4
39
6.65
0.3
6.95
0.35
林产品加工业各分项产量产值如下:纤维板60.0万m3,产值7.2亿元;胶合板235.0万m3,产值38.8亿元;旋切板260.0万m3,产值25.0亿元;锯材55.0万m3,产值13.7亿元;家具材45.0万m3,产值15.8亿元;芒编等编织工艺品产量5000万件,产值24.5亿元;林产化工产量8万吨,产值23.5亿元。
(二)社会就业及劳务收入。2015年,全市林产品加工业带动社会就业20.1万人(详见表2),全市林产工业带动社会就业的劳务收入41.0亿元。其中:人造板、家具、锯材等木材加工业就业8.5万人,其劳务收入21.3亿元;芒编等编织就业人数:7万人,其劳务收入10.5亿元;林产化工等就业人数:4.6万人,其劳务收入9.2亿元。
表2玉林市林产工业劳务就业人数及收入现状
单位:万人、亿元
县区
就业总人数
就业总收入
人造板就业人数
锯材家具等就业人数
芒编就业人数
林化就业人数
板材等就业收入
芒编就业收入
林化等就业收入
合计
20.1
41.0
2.3
6.2
7.0
4.6
21.3
10.5
9.2
直接就业
18.3
37.3
2.1
5.6
6.4
4.2
19.3
9.6
8.4
间接就业
1.8
3.7
0.2
0.6
0.6
0.4
2.0
0.9
0.8
(三)主要存在问题。玉林市林产品加工业虽然具备良好的基础,但产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交易市场,缺少原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专业市场。二是没有集群化发展所需的园区。现有加工园区规模小,缺少大型专业加工园区。三是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不足。现有大部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经营粗放,知名品牌少,产品市场竞争力弱,而且没有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四是缺少鼓励政策和相应的配套服务。企业发展外部条件较差,配套服务不足。五是创新和研发产品投入不足。体现在原材料和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与市场需求多元化、高档化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六是林产加工企业规模散、小。产业链条短,龙头企业少,企业带动能力不强,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产品附加值偏低等。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建成“两城市一中心”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大定位”,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全面推进“四大攻坚”,以建设园区和市场等重大项目为抓手,以“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提速度、上水平”为主线,整合林产工业资源,加快林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努力推动林产品加工业全面升级,为确保我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区域性大城市、国家非公经济发展示范城市和北部湾城市群商贸中心作出应有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大淘小。充分发挥市场对生态经济发展方向、技术路线选择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在淘汰落后产能、保护资源环境方面的引导作用,通过整合优化,改变林产品加工业企业分散、无序的传统经营模式,加快集群化发展步伐,扶持龙头企业,提倡兼并、重组、优化或淘汰小型、零散、用地粗放的企业,各县(市、区)依托自身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形成各自的优势产业与特色产业。
(二)坚持集聚发展。以大项目布局为中心,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合理引导周边小企业向主园区或功能集聚区集中。对于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区域工业产业,在重点规划布局的同时,在其周边区域规划布局与之相配套的上、下游产业,逐步构建完整产业链,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形成若干分工合理、主导产业明确、关联产业集聚、资源设施共享的专业园区,推动资源合理流动,打造强势工业区和优势主导产业。
(三)坚持结构调整。坚持优化林产品加工业结构,巩固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要求,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严禁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培育优势企业,大力支持当地发展基础好且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鼓励其加强品牌认证,龙头企业引领,集群发展,引导和促进小企业的联合重组,逐步培植大型人造板骨干企业、深加工家具企业的产业集群,形成地方特色。
(四)坚持科技引领。科学技术是现代林业企业发展的核心,坚持科技强林战略,加大林业科技投入,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提升林产品工业标准化、科学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通过加快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提高林产品的质量和效益。
(五)坚持惠民利民。加快林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拓展林产工业产业功能,以重大产业为突破口,有效整合资源,通过园区带动,大力发展高效生态林业,构建生态产品生产体系,以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全力改善民生。
四、主要目标
建立以林产园区建设为手段、精深加工为带动、仓储物流为支撑、市场需求为导向、多主体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林产品加工业发展新格局,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林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趋于优化、特色林业产业得到巩固发展、资源利用率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明显提高,林业对全市经济增长、农民收入增加、生态环境改善的贡献能力显著提高。
原料基地建设目标:工业原料用材林种植基地面积保持400万亩,高脂两用松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香料香精原料林八角、肉桂等林木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降香黄檀、沉香等珍贵林木种植面积50万亩,竹林50万亩。
林产品工业产量目标:木材年采伐量350万m3,人造板350万m3,各式家具达到700万套,松香、松节油、沉香香等香料香精12万吨,竹木藤工艺品达到6000万件(套)。
企业培育目标:力争培育年产值超过5亿元的林业企业和上市企业各1家,力争培育年产值1-3亿元企业5家以上,力争培育年产值2000万元-1亿元企业60家以上。
林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目标:力争总产值达到235亿元,其中:木材加工130亿元,家具制造业35亿元,林产化工产品制造40亿元,竹木藤工艺品制造30亿元。
五、林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
立足我市实际,着力培育“工业原料用材林、高脂松、八角、珍贵林木、竹林”五大原料基地,以“板材做大、家具做优、竹藤制品做精、林化做深、市场做全”为着力点,在各县(市、区)工业园区(集中区)规划范围内重点建设八大特色林产工业园区,建立健全市场体系,配套建设一批木材原料市场,重点打造一个大型木材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完善林权交易平台,以发展精深加工为主线,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人造板、家具、林产化工、竹木藤制品”四大产业集群。
(一)加快建设特色林产品加工园区。现代林业园区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先导区、示范区。各县(市、区)要把林业产业园区放在突出位置,依托各自区位和特色资源等条件优势重点建设好相应的特色产业园区。要积极引导政策、资金等保障要素向园区倾斜,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一流的林业企业到园区投资,新建规模企业必须进园建设,允许小型企业联合进园区生产。重点建设好以下园区:
1.福绵区
(1)建设香精香料产业园。充分利用福绵区以及六万山、大容山相邻区域有八角、玉桂资源优势,以成均镇为重点,依托自治区直属林场六万林场自身优势,建设香精香料加工园区,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一流香精香料企业到园区投资建厂,着力打造成为广西香精香料重要生产基地。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园区年产量达到1万吨以上,年产值达到5亿元以上。
(2)建设以速生用材林为原料的板式木制家具产业园区。以建设玉林机场的契机,充分利用福绵区连通陆川县和博白县的区位优势,依托福绵区及博白、陆川两县部分速生用材林原料资源进行深加工,在福绵区新桥镇建设一个专业的林产品加工园区,重点发展家具、胶合板、旋切单板等项目。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园区人造板年产量达到30万m3以上,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2.北流市
(1)建设珍贵树种和进口木材为原料的高档家具产品产业园区。家具是木材加工的终端产品,产品附加值高,北流市要充分利用西埌镇、新圩镇传统家具成品和高档家具半成品加工基础的优势,充分利用铁山港东岸码头、兰海高速公路、玉铁高速公路、玉林至铁山港铁路等优越的交通条件,引进高端家具企业落户,开拓市场、积极进口东南亚、非洲、巴西等森林资源丰富国家珍贵原木进行精雕家具加工,大力承接我国东部和国际家具制造企业到园区建厂,努力开发珍贵树木实木家具、珍贵树种木皮贴面家具、板式家具等,鼓励电脑桌椅、儿童家具的发展,着力打造成为广西家具制造和家具小五金的主要产业区。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园区家具年产量达到400万套以上,年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
(2)建设林化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北流市、容县等县(市)现有松脂、沉香、玉桂等资源主产区优势,以玉容一级路相邻容县的北流市民安镇为重点,建设林产化工园区,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高生产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一流松香、沉香等企业到园区投资建厂,着力打造成为广西林化产品主要加工生产基地。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园区松香、松节油、沉香香等林化产品的年产量达到8万吨以上,年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
3.容县
建设异型胶合板加工园区。园区以建设异型胶合板生产为重点,适度发展速生用材林为原料的板材产业,打造我国异型胶合板生产基地。异型胶合板主要为办公转椅等家具产品的配件,容县异型胶合板企业集群达70多家,产量占据了全国异型胶合板市场的60%的份额,广东市场75%的份额,产品以半成品为主,但自主生产的终端产品较少。应当充分利用容县现有异型胶合板生产规模的优势,加大建设异型胶合板特色林产品工业园区力度,引导异型胶合板企业进行深加工,从生产异型胶合板家具毛坯产品进入制造异型胶合板终端产品家具一条龙的产业链,着力打造成为中国异型胶合板终端产品家具制造产业区。同时,充分利用容县、北流市和周边县的速生用材林原料资源进行深加工,重点发展胶合板、旋切单板等项目,着力打造成为广西人造板重要加工生产园区。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容县异型胶合板产量25万m3以上,产值10亿元以上;异型胶合板家具100万件以上,年产值达5亿元以上。园区人造板年产量达到30万m3以上,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
4.博白县
(1)建设速生用材林、进口木材为原料,以木地板为重点的板材综合性产业园区。博白县、博白林场、陆川县工业原料用材林种植面积240多万亩,资源优势明显,博白县应充分利用两县速生用材林原料资源进行深加工,依托龙潭产业园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铁山港东岸码头、兰海高速公路、玉铁高速公路、玉铁铁路等优越的交通条件进口木地板原料,在博白县中部建设一个多专业的大型林产品综合性加工园区,重点发展木地板、胶合板、旋切单板、锯材等项目,着力打造成为广西乃至全国的人造板重要加工生产园区。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园区人造板年产量达到200万m3以上,年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
(2)建设竹木藤工艺品、竹产品产业园区。博白县竹木藤工艺品具有鲜明的地方经济特色,有广西编织工艺品生产基地、中国编织工艺品之都的称号,产品80%出口国外;编织企业以“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联结千家万户。同时,博白县应加大竹林基地种植力度,利用南流江、九洲江流域大力发展30万亩竹林基地,保障原料供应;在博白北部全面打造具有特色的竹、芒、藤工艺品及木制工艺品产业区。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园区竹木工艺品年产量达到5000万件(套),年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
5.兴业县
建设速生用材林为原料的以集装箱胶合板为重点的板材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兴业县、六万林场现有速生用材林原料资源进行深加工,依托兴业县大平山镇初步建成的专业板材加工集中区,重点发展集装箱、胶合板、旋切单板等项目,打造成为广西重要的集装箱、胶合板生产园区。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园区人造板年产量达到30万m3以上,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二)加快建设林产品市场体系和林权交易信息平台。
1.配套建设园区原材料市场。各园区要配套建设林产品原材料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园区集聚效应,引导将当地采伐的木材和周边地区输入的林产品原料集中在此交易,实现原材料交易的规范化运作,并同步打造信息交易平台,及时发布木材行情、木材库存、运价、政策咨询等基本信息,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改善原材料交易市场交易环境,使企业经营者和林农实现产销直接见面,有效保障林农经济利益,为林业产业的发展夯实良好的群众基础。
2.建设木材产品综合交易市场。依托桂东南的区位优势,利用广昆高速公路、玉铁高速公路、黎湛铁路、洛湛铁路、玉铁铁路、324国道等优越的交通条件,充分发挥我市人造板、家具等木材产品的生产能力和较成熟的商品集散贸易及比较发达的物流产业优势,以玉州区为中心建设一个3000亩左右的大型林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利用政策正确引导各种林产品销售企业、家具销售企业、五金配套企业、木工机械企业等进驻。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木材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年交易额达100亿元以上。
3.建设林权交易信息平台。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林权交易平台,实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变更登记、林权抵押贷款、林木流转交易、政策咨询和信息等服务,使生产者和投资者的林产品实现产销直接见面,保障林农经济利益,为林业产业的发展夯实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
(三)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1.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每个县(市、区)要从现有的林产品加工企业中选择2-5家大型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管理、品牌、销售等优势,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引导和鼓励骨干企业引进新技术、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不断延伸其产品产业链,创造高终端产品,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尽快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林产品加工骨干龙头企业使其尽快成为市级龙头企业,并鼓励市级龙头争取自治区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鼓励企业上市。制订具体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对有条件的企业引导其加快上市步伐,安排专项资金对其上市进行奖励、资助或垫支前期费用等。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列入自治区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帮助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3.提高准入门槛,推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坚持把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与调整优化存量资产结合起来,整合区域内资源,推动生产要素向龙头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集中,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造纸与木材加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9〕108号)和《玉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造纸与木材加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玉政发〔2010〕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玉林市林产工业的实际,提高木材加工业准入门槛,对已有产能低、能耗高、规模小、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企业,采取并、转、扩等措施予以调整,新建胶合板项目要达到年产3万m3及以上,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达到年产10万m3及以上,刨花板单线项目达到年产3万m3及以上,旋(刨)切单板达到0.5万m3及以上。
4.打造名特优林产品品牌。加快推动林产品品牌建设步伐,对获得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给予大力支持,提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培育林产品品牌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认证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加大林产品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组织市内各林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区内外举办的各种展销会,邀请国内外客商来我市实地考察洽谈林产品种植生产基地并举行订购签约会,拓宽我市林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增强特色品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份额。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投资环境。
1.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林产品加工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林产工业、林产园区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原则和重点,并纳入该县发展工作规划。加强工作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分工到位、规划部署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2.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林业部门要积极协调做好规划编制、协调服务、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争取派出人员进驻园区为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农业部门要积极帮助和指导林产品加工企业争创市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改部门要把林产品加工园区纳入区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争取上级支持;国土部门要对林产加工业园区、上规模企业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对林产企业用地进行调整,引导其进入林产园区;工信部门要督促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林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技术升级;财政部门要落实自治区的扶持政策,有条件的县(市、区)对进行技改的企业落实贴息贷款;金融、保险部门要积极主动为林产工业发展提供更多的信贷和保险服务项目;招商部门要加大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的招商工作力度;商务、住建部门要做好相关专业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订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培训计划,做好人才培训工作;环保、质监、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没有进园生产且技术装备落后、能耗高、环保不达标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促进其进行整改升级;科技、工商、税务、海关、消防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司其责、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我市林产品加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和行业质量监督体系。
1.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建立以企业为应用主体、科研院校为技术依托的创新联盟,鼓励企业与中国林科院、国际竹藤中心、广西大学、中南林业大学等林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信息、科技、管理对接和合作,共建工程(技术)中心,促进科技与产业有效衔接,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深加工技术。突出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走循环经济之路。鼓励和支持大中型林产品加工企业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优化现有企业工艺流程和产业链条,实施技改扩能,并通过适度设计包装提高产品附加值。有计划、分步骤、滚动式新建深加工项目,向家具、木竹制品等纵深领域拓展,分阶段延伸产业链,通过引入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下游产品精深加工度。
2.推动标准化建设。强化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注重提高林产品的质量,健全林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各类林产品生产企业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有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执行林业行业相关标准;企业成立专业质检中心,对产品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3.加强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充分发挥林业行业协会组织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提升产品质量,使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达到ISO9000—20000(质量体系)、FSC(森林认证)、FCS(森林经营)、COC(林产品质量监管)等质量体系认证。各类林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有标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林产品加工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并按照安全、优质、环保高效的要求,加大对人造板、家具、竹木藤工艺品、林产化工等涉及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检测检验力度,对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的产品,要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整改。
(三)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1.整合现有相关林业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用活用好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大力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各项林业补贴项目和专项资金,有效统筹整合现有相关林业专项资金,增强财政资金投入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管理。
2.建立奖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科技发展资金中,对符合条件的林业科技项目纳入奖励范围。
3.严格执行国家税费政策。林产品加工企业属于涉农企业,其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应对这些企业给予政策上倾斜,减轻林产品加工企业的负担。要充分利用财税杠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对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纤维板、人造板、家具、竹木藤工艺品、林产化工等产业链终端产品项目,和木材产能达到桂政发〔2009〕108号要求的企业(即中/高密度纤维板达10万m3、胶合板达3万m3,异型胶合板达1万m3;家具和竹木藤制造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林产化工企业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及其它林副产企业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在政策上予以重点扶持和税收优惠。同时,对新建各类林产品专业交易市场、人造板、家具、林产化工和香精香料企业,各相关审批部门按从低收费的原则给予支持。
(四)拓宽企业信贷和融资渠道。
1.加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协调金融部门对企业信贷、融资担保等给予支持。政策性银行应在其业务范围内积极提供符合林产品加工行业特点的金融服务,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争取自治区财政给予一定贴息。商业银行要根据林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制订符合林产品加工行业特点的信贷品种,拓宽林产品加工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型林产品加工企业的小额信贷支持力度,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和简化贷款手续。
2.拓宽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加快建立和完善林产品加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利用有实力的政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积极开展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多种信贷模式融资业务和政策性林业贷款担保业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林业担保机制。
3.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建设风险投资机制,鼓励龙头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用股份制、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等方式,进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兼并、联合,建立融资多元化的林业产业发展实体。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增强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能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人才保障机制。扎实抓好林产品加工行业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大学毕业生到林产企业工作,充实和加强林产品加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坚持把“引人才”与“引项目”结合起来,发挥高端人才的技术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
2.加强技术培训。积极组织技术工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技术工人综合素质和实用技能应用能力,积极推进技能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行业协会邀请国内著名专家授课,对企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咨询与推广、信息交流、产品销售等知识培训,满足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的用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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