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黔府办发〔201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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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2〕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2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立法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通过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为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战略服务。坚持突出立法重点,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提高立法质量,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法制支持与保障。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省人民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12件)
(一)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由省水利厅起草《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
(二)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由省宗教局起草《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
(三)为促进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由省供销社起草《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草案)》。
(四)为提高贫困地区和农村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规范扶贫开发活动,由省扶贫办起草《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草案)》。
(五)为加强矿产资源保护,规范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行为,实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由省国土资源厅起草《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草案)》。
(六)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由省司法厅起草《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修订草案)》。
(七)为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省民政厅起草《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
(八)为保障农村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省民政厅起草《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
(九)为促进贵州省白酒产业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贵州省名优白酒发展保护条例(草案)》。
(十)为适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需要,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活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城市公共交通对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由省交通运输厅起草《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草案)》。
(十一)为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由省发展改革委起草《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
(十二)为规范和加强劳动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贵州省劳动监察条例(草案)》。上述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审议的时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办理。
二、拟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项目(4件)
(一)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促进残疾人就业,由省残联起草《贵州省残疾人就业办法(草案)》。
(二)为促进电动自行车的有序发展,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由省公安厅起草《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
(三)为加快我省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产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发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贵州省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四)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和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和使用,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由省工商局起草《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管理办法(草案)》。
三、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6件)
(一)《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省司法厅)。
(二)《贵州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省司法厅)。
(三)《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省残联)。
(四)《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省科技厅)。
(五)《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省林业厅)。
(七)《贵州省土地登记条例(修订草案)》(省国土资源厅)。
(八)《贵州省职业技术教育条例(草案)》(省教育厅)。
(九)《贵州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草案)》(省财政厅)。
(十)《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草案)》(省机场集团公司)。
(十一)《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省统计局)。
(十二)《贵州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三)《贵州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四)《贵州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五)《贵州省民用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节能条例(草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六)《贵州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草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十七)《贵州省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草案)》(省环境保护厅)。
(十八)《贵州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省物价局)。
(十九)《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草案)》(省物价局)。
(二十)《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草案)》(省交通运输厅)。
(二十一)《贵州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贵州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省卫生厅)。
(二十三)《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草案)》(省气象局)。
(二十四)《贵州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条例(草案)》(省文化厅)。
(二十五)《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省政府法制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十六)《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草案)》(省人口计生委)。
四、拟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立法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27件)
(一)《贵州省车船税实施办法(草案)》(省地税局)。
(二)《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修订草案)》(省公安厅)。
(三)《贵州省停车泊位管理办法(草案)》(省公安厅)。
(四)《贵州省旅馆业管理规定(草案)》(省公安厅)。
(五)《贵州省维护监狱、劳动教养场所秩序办法(草案)》(省司法厅)。
(六)《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草案)》(省地税局)。
(七)《贵州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省地税局)。
(八)《贵州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草案)》(省国土资源厅)。
(九)《贵州省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管理办法(草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贵州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草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一)《贵州省地下水资源环境保护办法(草案)》(省环境保护厅)。
(十二)《贵州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草案)》(省物价局)。
(十三)《贵州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草案)》(省商务厅)。
(十四)《贵州省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草案)》(省商务厅)。
(十五)《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管理办法(草案)》(省安全监管局)。
(十六)《贵州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省安全监管局)。
(十七)《贵州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十八)《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认定办法(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十九)《贵州省节能监察办法(草案)》(省发展改革委)。
(二十)《贵州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草案)》(省民政厅)。
(二十一)《贵州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草案)》(省文化厅)。
(二十二)《贵州省民族村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省文化厅)。
(二十三)《贵州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草案)》(省文化厅)。
(二十四)《贵州省人才流动规定(草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五)《贵州省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规定(草案)》(省人防办)。
(二十六)《贵州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草案)》(省人防办)。
(二十七)《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草案)》(省政府法制办)。
此外,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如确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有关部门可适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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