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函〔2015〕59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15〕15号文件的总体要求和黔府办函〔2015〕32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按期完成此次网站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政府网站基本情况,对存在问题严重或机构重组等原因仍在运行的问题网站进行集中清理,该整改的整改,该归并的归并,该关闭的关闭。切实有效解决网站中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坚决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
二、基本原则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切实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普查。普查工作按照前期摸底上报、中期网站自查整改核查和后期普查通报三个阶段进行。请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好本级网站及本部门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网站的自查整改工作。
三、普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二)普查方式
普查工作采取网站自查、市政府办公厅复查、省政府办公厅核查、国务院办公厅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进行抽查、核查等方式进行。
(三)普查内容
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普查从2015年4月开始,到2015年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统计阶段(4月)
各级各部门对政府网站开展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有关信息填报工作。
1初步自查。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逐项对照本部门网站、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网站进行初步自查,及时完成查漏补漏,差缺补缺。
2账号发放。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将省市县三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报送账号逐级发放,市政府办公厅收到账号后,立即登录报送系统,及时发放各级各部门单位账号。
3.培训解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集中开展普查培训和解读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安排专人参加培训。
4.表格填报。各区(市、县)、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网站于2015年4月15日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见附件)填报工作,并将电子版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韩永军、陈丽;联系电话:87988347、87989628。)市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4月19日前完成对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网站的填报审核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4-7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本级本部门(包括政府部门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网站开展检查整改,于2015年7月1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认真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上报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前),市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7月31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集中上报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检查整改情况。
(三)检查核查阶段(5-10月)
1国办将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开展抽查核查,同时省政府办公厅也将对各单位提交的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及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查,一旦发现严重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将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2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区(市、县),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将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全市通报,对整改不力或问题非常严重的,将对其网站坚决予以关停。
(四)通报总结阶段(11-12月)
市政府办公厅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并结合贵阳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完成情况作集中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组织好本部门及其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并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有关情况。
(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填报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市政府办公厅将采取抽查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所填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如发现有关数据信息存在严重缺失或严重错误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将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更正并将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纳入2015年度市委、市政府年终目标考核体系。被考核部门在此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中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为不合格的网站将视为不达标,并扣除该项分值。市政府办公厅将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指标全部纳入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中不合格的政府网站,2015年度贵阳市政府部门网站绩效评估中综合成绩计为0分。
(四)建立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全年通报长效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全年定期在市电子政务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国办抽查和省办抽查及市检查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的情况。同时,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在首页醒目位置链接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贵州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问题曝光台”,对曝光的贵阳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将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全市通报,以督促各级各部门真正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五)从即日起,各级各部门如要更改本部门政府网站域名或开通新的网站,需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备登记。
此次普查工作的使用手册、视频等资料可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网址:http://puchakaipuyuncn)下载。
附件:1.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2.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
3.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
4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使用说明(附件略)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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