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电子政务网办公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电子政务网办公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云上贵州”,打造“七朵云”,发展大数据产业的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及应用,根据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我市将通过省电子政务网实现网上协同办公、移动办公和无纸化办公,改变传统的纸质文件处理、文件传阅、材料报送方式。为规范协同办公系统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协同办公系统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是具体负责人,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应至少登陆四次协同办公系统(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确保及时签收、查阅相关文件和会议通知等,市政府办公厅将根据系统统计情况,对不按规定登陆系统签收文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协同办公系统的运行维护。2014年8月26日起,市政府办公厅、市督办督查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协同办公系统人员和网络接入及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规定,不得在协同办公系统中传输、储存国家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四、所有非涉密一般文件、公告、通知、内部刊物、信息简报、政务信息等,除印制少量纸质文件供存档或对外办公用外,都要以电子文件形式在协同办公系统内发布或报送。

五、办公人员要熟练掌握协同办公系统的操作方法,在首次登陆后应第一时间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严防泄露,防止他人盗用账号进入协同办公系统,对系统造成伤害。

六、按照“并轨运行、整体推进”的原则,我市协同办公系统自2014年8月4日起进入试运行阶段,自8月4日至8月24日期间,市政府与各接入单位实行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并行;从2014年8月25日起,凡是可通过此系统处理的非涉密文件、会议通知、简报等材料和协同事项等一律通过此系统进行处理,原则上市政府办公厅不再提供和接收纸质文件。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上报的非涉密公文,市政府办公厅一律不收。

七、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上报的请示、报告类公文,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印制的文件,目前仍通过原市政府公文交换系统上报和发送。

试运行期间,软件服务商贵州惠智公司随时提供技术服务指导(联系人:罗杰;联系电话:7989609、15286009431)。

附件:贵阳市电子政务网试点实施单位名单

2014年8月19日

附件

贵阳市电子政务网试点实施单位名单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督办督查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外事办、市统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粮食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直机关事务局、市爱卫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地方志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移民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市棚户区城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市供销社、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国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云岩区政府办、南明区政府办、花溪区政府办、乌当区政府办、白云区政府办、观山湖区政府办、清镇市政府办、修文县政府办、息烽县政府办、开阳县政府办、高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共印10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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