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2014年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全省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2014年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

按照《贵州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程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推进全省100个旅游景区贵阳16个项目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省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建设2014年推进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3月14日

附件

关于全省100个旅游景区

贵阳项目建设2014年推进工作方案

按照《贵州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0个旅游景区建设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旅发改办﹝2014﹞7号)要求,结合我市旅游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目标,以筹备第九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以下简称第九届贵州旅发大会)为契机,结合《爽爽贵阳旅游休闲度假胜地总体规划(修编)(2013—2020)》,紧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打造贵阳旅游发展“升级版”这条主线,以100个旅游景区项目建设为抓手,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着力创新驱动、创意引领和集群发展,以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为核心,改革管理体制、创新旅游业态、创造核心优势。加快景区建设速度,提高景区建设品质,提升景区管理质量,激发市场活力,辐射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发展,为推动贵州“国家公园省”建设作表率、走前列、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2013年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动态跟踪管理,推行目标管理方式,严格督查考核制度。围绕“破解资金瓶颈、提升核心景观、完善配套设施、升级产品业态、提升服务管理”五个重点环节,完善旅游招商项目库,加大景区招商力度,今年力争招商签约资金到位3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景区建设,加速提升景区品质,确保完成第九届贵州游发大会1+12项目拟推出景区建设任务,力争完成重点示范景区主体工程建设。同时,攻坚推进2013年滞后建设项目,研究开发旅游新业态,充分发挥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建设在打造贵阳旅游发展“升级版”中的龙头作用,带动2014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722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实现874.39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0%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力提升贵阳项目规划策划创意水平。坚持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推进项目建设,引入国内外顶级运营、文化、艺术、旅游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项目策划专家委员会,全程审查、指导、督促100个旅游景区建设,注重品位围绕文化提升、特色围绕差异化突出,把项目建成有个性、有亮点、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精品。按照《贵州省旅游景区建设发展规划导则》,上半年完成花溪湿地公园(孔学堂)、息烽温泉景区、中国朱昌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会址3个新进景区的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加快推进景区建设步伐,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启动实施已审核通过的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建设发展规划,确保完成2014年景区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重点确保第九届贵州旅发大会“1+12”项目等重点建设任务完成。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扎实推进第九届贵州旅发大会“1+12”项目(1指花溪青岩古镇主会场,12个旅游产品即多彩贵州城旅游综合体、中天未来方舟城市旅游综合体、蓬莱仙界·白云休闲农业旅游区、时光贵州湿地公园、乐湾国际旅游综合体、天河潭休闲旅游综合体、开阳南江国际生态旅游综合体、修文桃源河旅游区、阳明文化园一期、乌当“泉城五韵”乡村旅游度假区、息烽温泉景区和南明河下游美丽乡村旅游示范带)中的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确保绝大部分景区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拟向来宾推介的景点建设。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强力推进重点示范景区建设。继续推进天河潭休闲旅游综合体、花溪青岩古镇、花溪湿地公园(孔学堂)、多彩贵州城旅游综合体、南明河城市流域休闲度假带(中天未来方舟城市旅游综合体)、乐湾国际旅游综合体6个重点示范景区项目建设,强化土地、金融、财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项目规划、建设、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帮扶指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年完成投资87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加强配套产业要素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顺应贵州交通大提速时代来临后游客数量倍增,游客结构、出行方式变化的趋势,在科学预估未来游客接待总量和需求结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贵阳的区位优势和要素聚集优势,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和文化要素,以改善内部交通通达性为重点,加快旅游交通、景区步道、生态停车场、旅游公厕、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避暑度假精品酒店等旅游功能配套工程,大幅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学习引进、试点示范一批反映时代需求的旅游新业态,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总结提升推广。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五)提升景区综合管理水平。抓好行业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景区管理机制,提高景区管理水平,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和欺客、宰客现象发生。以智慧旅游年和贵阳市智慧旅游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完善景区数字化旅游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快构建全市旅游景区信息技术平台,加强旅游景区交通、安全监控信息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旅游资讯信息化、便捷化建设,试点推出“旅游一卡通”、“爽游贵阳电商平台”,修文桃源河旅游区、开阳南江大峡谷门禁系统、自动售票系统、自助售票终端等一批“智慧旅游”景区项目以及花溪青岩古镇景区客流实时监控“智慧旅游”建设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促进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在全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中,要切实推进旅游与文化、小城镇、农业、林业、体育等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争取农业、发改、交通、生态、水利、小城镇、生态、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向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倾斜。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农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文明委、市水利局)

(七)强化新景区和新项目的带动作用。重点开发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农业、避暑休闲、养生度假、康疗养老等旅游新业态,充分利用“五·一”、“十·一”黄金周和第九届贵州旅发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筛选出花溪青岩古镇、乐湾国际旅游综合体、时光贵州湿地公园等一批建设力度大、工程进展快、条件较成熟、市场前景好的景区和项目集中推向市场,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吸引境内外高端游客。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八)提高宣传效率,扩大营销效应。继续实施政府主导、企业联手、媒体跟进“三位一体”的营销策略,形成营销合力,通过大手笔、大动作的立体宣传营销,提高宣传营销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数字旅游、影视植入等新技术、新媒体,形成多渠道、高密度的叠加效应,实现营销网络的全覆盖,构建旅游景区全媒体时代立体营销系统。以客源地营销体系为突破口,针对各细分市场特点设计旅游产品、制定营销策略,多渠道开展宣传促销。充分利用品牌活动搭建促销平台,以北京招商活动周、“贵州·香港投资贸易活动周”、“第四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活动为重点,开展有影响的旅游景区文化品牌宣传。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省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促检查等工作。继续实行区(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景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根据省下达2014年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到月,落实具体责任到人,将建设工作目标纳入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督办推进。健全“100个旅游景区”推进组织调度体系,充实组织机构人员,严格执行景区建设指挥部季度指挥长协调会、月办公室主任例会、不定时现场办公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督办督查局)

(二)在招商引资和投融资体制改革上实现重大突破。进一步充实完善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招商项目库,利用“第四届酒博会暨投洽会”、“泛珠合作论坛”、“香港活动周”等招商平台,加强与港澳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深度合作,切实做好招商和选商工作,主动对接争取引进国内外有实力、有管理水平、有开发经验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上市公司以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贵阳的旅游产品开发。借以金融业为龙头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东风,指导各地项目主体主动对接银行、基金、信托公司、战略投资财团等金融机构,进一步争取金融部门支持贷款建设。同时,创新融资平台建设,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探索发行产业基金、发行旅游开发债券、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成立旅游开发专业银行机构等方式,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多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瓶颈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省100个旅游景区资金奖励办法,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带动社会资金通过各种形式参与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和建设。要积极申报省级资金重点用于100个旅游景区建设贷款贴息和景区所在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市、县)政府要相应安排100个旅游景区建设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景区建设需求。探索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基金,奖励在旅游招商引资、融资、旅游创意设计、旅游产业开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高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促进旅游产业升级方面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优先旅游用地供给和手续办理。强化规划引领,做好相关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100个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它重大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积极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创新政策的倾斜安排。切实加强政府的服务功能,为省“100个旅游景区”贵阳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快捷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开清单”限时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制度。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生态文明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委)

(五)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完善动态管理。建立旅游景区信息通报制度,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年度考核”。加大对100个旅游景区建设的督查力度,纳入市委、市政府督办事项,分解落实旅游景区建设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100个旅游景区建设跟踪、监控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以及定期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景区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考核。每季度定期向项目所在地区(市、县)通报检查结果并在全市进行排位公布。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督办督查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六)营造良好建设舆论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统筹协调,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景区建设环境。新闻单位要加大对100个旅游景区的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典型事迹,营造各方关心支持旅游景区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为新景区的推出提前造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贵阳电视台、贵阳日报传媒集团、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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